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受季华实验室的委托,对季华实验室多路送粉激光增材加工中心采购项目 进行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略)
二、招标项目名称:(略)
三、招标项目预算金额(元):(略)
四、招标数量:(略)
五、招标项目内容及需求:
本次采购的设备是“多路送粉激光增材加工中心”(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参与投标),具体内容详见《招标采购文件》。
六、投标人资格: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略)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略)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略)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略)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任意一项或多项记录名单;同时,投标人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注:(略)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略)年6月(略)日至(略)年7月1日期间(上午(略):(略)
八、投标截止时间:(略)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略)
十、开标时间:(略)
十一、开标地点:(略)
特别说明:
1.本项目允许采用邮寄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邮寄地址与开标地点一致)。如以邮寄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代理机构不接收迟到送达的投标文件,由于邮寄方式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不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视为无条件接受开标结果。
3.如以邮递方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授权代表在开标时间段内,必须保持手机的开通,随时接受评委会的召唤。(因有可能进行议价程序,投标人需进行二次报价,因此须确保相关办公设备的正常运行,提供文件扫描、邮件传输的设备保障。)
十二、联系事项
招标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略)
招标项目联系人(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财务联系人:(略)
购买文件联系人:(略)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十三、项目发布媒体
季华实验室网:(略)
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网:(略)
发布人:(略)
发布时间:(略)
注:
报名及购买招标采购文件具体事项,如下:
一、办公时间为:(略)
二、购买招标采购文件方式:(略)
购买标书账户信息:
收款人:(略)
账号:(略)
开户银行:(略)
说明:(略)
三、报名:(略)
1.购买标书的汇款凭证;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如采用网上报名的,请将以上报名需提供的资料作为邮件附件,以以下邮件主题格式发送至以下邮箱:(略)
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