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如有):(略)
采购需求:(略)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略)
2.地点:(略)
3.方式:(略)
4.售价:(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略)年(略)月(略)日(略)点(略)分(北京时间)
2.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依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相关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明标”、技术标“暗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2.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审。
3.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4.招标代理服务费经采购人与代理机构签订的代理协议约定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略)](略)号)规定由中标供应商支付。5.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略)〕(略)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略))》的通知(国统字〔(略)〕(略)号)文件执行。本项目包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为:(略)
6.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政策。
7.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投标过程中无需提供任何纸质材料和证明材料原件。
8.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通过市场主体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并办理数字证书(CA)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和投标软件;具体操作如下:(略)
9.本公告发布媒体:(略)
(略).本项目支持使用“政采贷”,即各潜在供应商如需低息、无抵押、无担保银行贷款,可通过“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查找融资政策和贷款合作银行,并与意向合作银行联系。(略).监督部门:(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