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系统(略)年印刷服务项目(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略)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3幢6楼(6A)获取招标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 (略)点(略)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如有):(略)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南京市税务局机关及派出机构(共7个单位),(略)年,根据全市税务系统的工作要求,需对印刷服务进行采购,以满足日常工作的需要。本次采购内容主要是系统印刷服务,完成系统内的各项印刷服务包括不限于报表、凭证、书刊、画册等各项印刷品的印制。
最高限价(含税):(略)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
供应商提供明确以上事项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原件,格式见第五章。(**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略)
开标时间:(略)
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依法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予登记。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若以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和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略)
(3)依法缴纳税收:(略)
(4)社会保障资金:(略)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复印件;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略)
2.第1.(6)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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