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污泥集中处理处置项目-化验室设备采购(B包组)(重新招标)
招标公告
东莞市达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东莞市水务集团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东莞市污泥集中处理处置项目-化验室设备采购(B包组)(重新招标)(招标编号:(略)
1招标范围:(略)
本项目由东莞市尚源环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业主”)委托东莞市水务集团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进行代建采购,对东莞市污泥集中处理处置项目化验室进行系统设备采购,采购内容包括:
包组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供货期 | 质保期 |
B | 元素分析仪 | 1台 | 设备的供货由招标人发出供货通知后方可进场,投标人配合招标人根据项目进度制定供货计划,在接到招标人供货通知的(略)日内完成供货。 | 货物的质保期不低于(略)个月,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
2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合法存续、正常经营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2 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就本次投标独家授权的经销商;
2.3投标人(略)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在国内具有至少一个化验室(或其他同类型的实验分析室)设备供货项目业绩(业绩主要内容必须包括本项目投标品牌的元素分析仪);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略)
4招标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信用记录。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做好相关记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5投标、开标时间及地点: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略)
5.2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略)
5.3 投标及开标地点:(略)
6招标代理机构只接受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当天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亲自递交的投标文件。电报、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7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介发布:(略)
8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9招标代理机构及异议受理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略)
(略)年(略)月(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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