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口市数字档案馆建设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预采购) 项目概况 龙口市数字档案馆建设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略)年7月(略)日(略)点(略)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略) 采购需求:(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查询)。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略)](略)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投标人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2)本采购项目内容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声明所提供的服务是否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略)](略)号)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略)〕(略)号)的规定,所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注册:(略) (2)CA数字证书办理:(略) (3)下载文件:(略) (4)未按上述要求办理导致影响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1、本项目实施“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通过线上参与开标活动,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应确保自己的电脑环境、CA锁、网络等状况良好,以免影响参与交易活动。 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存在取消或终止采购的可能性,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风险。 2、为保证开、评标效果,供应商应登录“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中心”学习“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南,提前做好有关设施、设备配置安装工作,确保自己的电脑环境、CA锁、网络等状况良好,以免影响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因供应商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供应商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