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利县***兴隆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已由平利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投字[(略)](略)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平利县***,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和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略).(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略)
2.2 工程规模:(略)
2.3 项目投资总额:(略)
2.4 计划工期:(略)
2.5 标段划分:(略)
2.6 招标范围:(略)
2.7 其他:(略)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名称:(略)
3.2 标段名称:(略)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信誉及其他要求:(略)
4.资格预审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5.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于 (略)-(略)-(略) (略):(略)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标段名称:(略)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平利县人民政府网》 等媒介上发布。
8.其他
8.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8.2 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工程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工程施工招标的投标
9.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安康市平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略).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平利县*** | 招标代理机构: | 陕西丰禾元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陕西省安康市平利县新正街道(略)号 | 地址: | 陕西省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现代城(略)号楼B座(略)室 |
联系人: | 覃娟 | 联系人: | 董伟 |
电话: | (略)-(略) | 电话: | (略) |
邮编: | | 邮编: | |
开户银行: |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 账号: | |
内容不全请点击网址进行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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