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略)年东方市粮食产业发展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根据《东方市农业农村局 东方市财政局印发东方市(略)粮食产业发展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的工作要求,我市将积极推进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全市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根据目前我市水稻生产现状,重点引进粮食加工项目,补齐短板弱项。现发布此公告,鼓励有意愿的种植企业或种植大户申报。
一、实施内容
支持新建或改造提升稻谷烘干稻米加工配套设施设备不少于 1 个(含),稻谷加工配套设施设备项目按照项目总投入的(略)%给予补贴。
二、实施时间
(略)年7月-(略)年(略)月。
三、项目金额
财政补贴资金为(略)万元,承接项目实施主体项目总投资规模不得低于(略)万元。第三方验收等项目管理费用由项目实施主体支付。
四、申报主体资格与资质要求
东方辖区内种植企业或种植大户均可参与申报,经农业农村局党委会讨论决定1家作为实施主体后,交由确定的实施主体开展实施。
五、申报材料要求
1.企业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或种植大户身份证(复印件);
2.实施方案和预算。
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或签名捺手印,并装订成册。
六、申报材料接收时间及地点
(一)申报时间
(略)年6月(略)日-7月4日(受理时间:(略)
(二)申报地点
东方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岗办公室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
八、公示方式
经市农业农村局确认后,结果将在东方市人民政府网上公示。
公示时间:(略)
举报电话:(略)
附件:(略)
?????????????????????????????????????????????????????东方市农业农村局??????
????????????????????????????????????????????????(略)年6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