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略)-(略)年辽中区日常规划技术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包组编号:(略)
预算金额(元):(略)
最高限价(%):(略)
一、服务需求
主要包括规划选址论证;规划调整论证报告;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中心城区范围以外、城镇开发边界以内控制性详细规划;村庄规划调整论证;规划条件管理文件及相关材料;城镇开发边界优化、建设项目拟利用零星城镇建设用地布局方案;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国土规划、城乡规划空间数据整合、分析,其他技术服务等内容。
二、服务内容与取费标准
序号 | 服务项目 | 服务内容 | 取费标准 |
1 | 规划选址论证 | 结合现状用地和上位规划情况提供项目选址方案。 | 按照估算投资额,重点建设项目基价(略)万元,一般项目基价5万元。 |
2 | 规划调整论证报告 | 论证地块用地性质及相关配套设施变更的合理性、可行性及对社会经济环境的影响。 | 以用地面积为计费依据,用地面积≤(略)公顷为5万元;(略)公顷<用地面积≤(略)公顷为7.5万元;(略)公顷<用地面积≤(略)公顷为(略)万元;用地面积>(略)公顷协商议价。基价5万元。 |
3 | 规划条件管理文件及相关材料 | 提供待出让地块的现状情况、规划情况、具体规划指标及相关配建设施,同步履行相关报批程序。 | 主要包括项目周边公共服务设施及基础设施承载力分析、编制规划方案、方案日照分析以及拟定规划条件4部分,4项收费标准合计。 ①公共服务设施及基础设施承载力分析,以用地面积为计费依据,1.5万元/公顷,基价2万元,最高8万元/项。 ②规划方案,以用地面积为计费依据,1.2万元/公顷,基价2万元。 ③规划条件,含文本及条件图,以用地面积为计费依据,0.3万元/公顷,基价0.6万元。 ④日照分析,以影响建筑面积为计费依据,0.3元/平方米,基价2万元。 |
4 | 国土规划、城乡规划空间数据整合、分析 | 依据需求对提供的数据进行位置核实,面积统计,报表填写等工作。 | (略)元/项 |
5 | 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 结合项目实际,提供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服务,并履行相关报批程序。 | 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每期(略)万元。 |
7 | 城镇开发边界优化、建设项目拟利用零星城镇建设用地布局方案 | 结合实际需求和具体项目,提出城镇开发边界优化方案;针对分散布局项目,编制建设项目拟利用零星城镇建设用地布局方案,并履行相关报批程序。 | 城镇开发边界优化按项目每项5万元,基价(略)万元,最高(略)万元; 建设项目拟利用零星城镇建设用地布局方案每项(略)万元。 |
8 | 中心城区以外、城镇开发边界以内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 结合实际需求和具体项目,编制地块及周边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 | 按照控制性详细规划收费标准取费,基价6万元。 |
9 | 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 | 结合上位规划、实际需求和具体项目,对已获批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修编。 | 按照原规划设计收费的(略)%-(略)%计算,超过(略)万(不含)的项目另行招标。 |
(略) | 村庄规划调整论证 | 结合乡村发展需求,优化调整原有村庄规划方案,更新规划成果及数据库 | 村庄规划修编按照每个村庄6万元;村庄局部地块用地性质调整3万元。 |
(略) | 其他技术服务 | 与规划管理工作相关的咨询、规划核实、数据统计等日常服务。 | 其他规划技术服务收费标准参照《辽宁省城乡规划编制计费指导意见》计费。 |
三、商务要求
1.合同履行期限:(略)
2.完成每项服务内容的期限:(略)
3.履约地点:(略)
4.报价方式:(略)
5.结算方式:(略)
6.付款方式:(略)
7.质保期:(略)
8.规划成果
(1)规划成果包括:(略)
(2)专家论证。由采购单位组织专家论证(论证费用包含在项目编制经费中,由中标单位支付)
9.验收:
验收程序:(略)
验收标准:(略)
验收报告:(略)
组织验收主体:(略)
合同履行期限:(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略)](略)号)规定。 (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应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略)](略)号)中规定,确定企业规模。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略)〕(略)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略)
2、质疑函内容、格式:(略)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略)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在开标时间开始后(略)分钟内解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解密逾期,视为放弃投标。 2.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按要求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的信息确认、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3.未尽事宜依照辽财采函[(略)](略)号文件执行。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邮箱地址:(略)
开户行:(略)
账户名称:(略)
账号:(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