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机关(略)年物业托管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8号综合体B3栋一单元(略)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 (略)点(略)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如有):(略)
采购需求:
本次招标范围分别为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白下路(略)号办公区、止马营(略)号、中华路(略)号、文昌宫1号办公区的安全保卫、环境保洁、会务服务、设施设备维护维修以及招标文件中未列出的临时性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项目。
2.1为响应国家政策,本项目合同总额的(略)%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且该份额中由小微企业承担的比例不低于(略)%。投标人投标文件中须承诺获得采购合同后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略)%)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提供分包协议),并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提供声明函原件)。分包的中小企业和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2.2若投标人是中小企业,其投标文件中则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略)
开标时间:(略)
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略)年(略)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一月份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略)/(略)年度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一年的可以不提供);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略)年(略)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企业代缴的个人所得税除外),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1.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之日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评标方法和标准:(略)
3.此采购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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