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泾阳县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项目已由泾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以泾行审项字【(略)】(略)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中共泾阳县委社会工作部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略).(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略)
2.2 工程规模:(略)
2.3 项目投资总额:(略)
2.4 计划工期:(略)
2.5 标段划分:(略)
2.6 招标范围:(略)
2.7 其他:(略)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名称:(略)
3.2 标段名称:(略)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需在“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可查询,申请人未被列为经营(活动)异常名录信息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
4.资格预审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5.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于 (略)-(略)-(略) (略):(略)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标段名称:(略)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陕西采购与招标网》 等媒介上发布。
8.其他
8.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限 7 家。8.2 资格预审申请人网上填报项目负责人需与资格预审时项目负责人保持一致,如中途变更项目负责人、应在网上填报系统中及时变更;资格预审期间,网上填报项目负责人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的拟派项目经理必须一致;8.3 资格预审申请人网上填报信息(单位名称、资质等级、项目负责人相关信息)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相关信息不一致或不完善、造成投标无效的后果自负;8.4 本项目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必须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网上递交,网上递交格式应符合《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要求。8.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和递交应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进行。如未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编制、递交、资审现场无法获取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其投标按无效处理。8.6 本项目实施“不见面资格预审 ”,资格预审申请人仅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使用咸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访问地址:(略)
9.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咸阳市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略).联系方式
招标人: | 中共泾阳县委社会工作部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科经纬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地址: | 泾阳县泾干街道中心街(略)号 | 地址: | 陕西省咸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香柏路锦业壹号 3 号楼 1 单元 5 层 |
联系人: | 王卫 | 联系人: | 元列娟 |
电话: | (略) | 电话: | (略) |
邮编: | | 邮编: | |
开户银行: |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 账号: | |
内容不全请点击网址进行投标
http:(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