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第二工业水厂及进出厂管线工程精探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第二工业水厂及进出厂管线工程精探项目,招标人为宁波涌东工业供水有限公司、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分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略)%,招标代理机构为德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精探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标段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期限 | 最高限价 |
一 | 宁波第二工业水厂及进出厂管线工程精探 |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招标人通知进场作业后 (略)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作 | (略).6万元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的投标人。
3.2特定资格要求:(略)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注册证书。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除联合体牵头人外,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1家;
②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资质;
③ 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派遣项目负责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时间:(略)
4.2 招标文件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请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s:(略)
4.3 凡有意参加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略)元系统使用费。在项目开标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将报名时填写的开票信息流转至平台财务人员统一开出数电发票(无须付款人申请),付款人可在交易系统中(或填写的电子邮箱中)自行下载打印。
4.4 特别说明:(略)
5. 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略)
5.2 交纳方式:(略)
5.3 交纳要求 :(略)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略)
(2)电子保函:(略)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略)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次招标采用线下开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7 月7 日(略)时(略)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略)
6.2 逾期未完成线下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予以拒收。
6.3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文件邮寄方式递交。
7.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略)年7 月7日(略)时(略)分(北京时间)在水务分平台项目,地点为:(略)
8.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略)
9.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略)
(略).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异议受理联系人(招标代理机构):(略)
联系方式:(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