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以下两项中任意一项要求:
A.供应商如为生产厂家:(略)
B.供应商如为经销商:(略)
2、供应商或其代理医用气体的生产厂家应具备有效的气瓶充装许可证;
3、供应商自行配送的,须提供《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供应商若委托配送,须提供配送单位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及相关合作协议;
4、供应商的产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用氧安全技术规范》(GB/T (略))等国家强制性标准及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1.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略)〕(略)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数字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如果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略)
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请至泰州市高港区泰州大道(略)号(原中国医药城会展交易中心W3馆西南角)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6号窗口办理,具体联系方式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2.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建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
3.本次采购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