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JEG_RSS.content.begin
东台市兴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东台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委托,就东台市环境卫生管理处东门及东关垃圾收集站等压缩设备更换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略)
二、项目预算:(略)
三、最高限价:(略)
四、采购需求:(略)
五、履行期限:(略)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合格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提供下列资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上年度或上上年度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证明);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三)其他资格条件:
(1)供应商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七、磋商文件提供信息
本磋商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略)
八、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略)
响应文件接收邮箱:(略)
九、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略)
开标地点:(略)
十、本次招标采购联系事项: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传真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邮政编码:(略)
十一、其他应说明事项:(略)
东台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略)年6月(略)日
ZJEG_RSS.content.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