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供应商合法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文件提供原件的扫描件。
2.供应商财务状况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提供以下选项之一即可):(略)
3.供应商在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件(刚成立企业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供应商具备至少一台印刷机及配套装订设备(须提供购买发票或租赁协议))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响应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本章“二、相关格式文件”)。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本章“二、相关格式文件”)。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本章“二、相关格式文件”)。
7.供应商不是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本章“二、相关格式文件”)。
8.供应商信用信息(要求见本征集文件“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中“二、征集”中条款项号“8”的内容)。
9.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采购包1
1.供应商的有效期内的《印刷经营许可证》原件扫描件,且经营范围含出版物印刷或以数字印刷方式从事出版物印刷。
采购包2
1.供应商的有效期内的《印刷经营许可证》原件扫描件,且经营范围含出版物印刷或以数字印刷方式从事出版物印刷,或其他印刷品印刷,或以数字印刷方式从事其他印刷品印刷。
采购包3
1.供应商的有效期内的《印刷经营许可证》原件扫描件,且经营范围含出版物印刷,或以数字印刷方式从事出版物印刷,或其他印刷品印刷,或以数字印刷方式从事其他印刷品印刷;供应商的有效期内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刷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
三、获取征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