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1.在线获取。通过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磋商文件。
注:(略)
(1)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
(2)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3)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4)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略)
(略)服务电话:(略)
CA及签章服务:(略)
2.磋商文件若有更正通知,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供应商未及时查看公告而知晓更正通知内容的,自行承担后果。
3.磋商文件免费获取,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4.供应商只有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参与本项目,此方式为供应商依法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的唯一方式,如未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响应文件无效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