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人民医院岳家湖院区食堂经营权承租项目交易公告
本招标项目阜阳市人民医院岳家湖院区食堂经营权承租项目已经批准,招标人为阜阳市人民医院,招标代理机构为阜阳公共资源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公开招标选择受托管理人。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编号:(略)
1.2、项目名称:(略)
1.3、项目单位:(略)
1.4、资金来源:(略)
1.5、项目概况和标包划分:(略)
1.6、经营期限:(略)
1.7、中标人每年向院方缴纳医院管理费,管理费不得低于营业额的6%(自主经营的特色小吃档口不计入中标人的营业额)(具体以中标人最终报价为准)。
1.8、服务标准:(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2.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于(略)年7月1日起可在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4.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略)年7月(略)日(略)时(略)分,地点为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略)开标室(城南新区三清路(新三中斜对面)阜阳市民中心五楼)。
4.2响应文件递交时间:(略)
4.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网站发布:
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略)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