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建工集团工程分发包办法》、《安徽建工三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等要求,现对合肥智慧产业园 B 区二期施工总承包 防火门分包进行公开询价,欢迎具备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工程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及采购内容:(略)
2、项目编号:(略)
3、项目地点:(略)
二、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在评标阶段的资格审查中必须全部满足,且不受报名通过与否影响:
1、投标资格要求:(略)
2、资质证书要求:(略)
3、安徽建工集团电子化招采平台已注册并获得终审通过(无需办理CA锁)。
4、参与报价即视为完全响应我方提供的合同样本内的所有要求。中标通知书下发后合同签订前,投标人若有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的中标资格:(略)
三、询价文件的获取及要求
1、凡有意参与投标并符合资格要求者,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登陆安徽建工电子化招采平台,找到对应项目,下载询价采购文件,并在网上进行报名、报价(询价表须盖章上传)(网址:(略)
2、控制价:(略)
3、招标文件费用(略) 元/份(不退);
4、计划工期:(略)
5、投标保证金:(略)
6、附件一表盖章扫描作为附件上传至系统内(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否则废标处理);附件上传营业执照、基本账户信息、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凭证(如不上传按废标处理)。
7、招标清单数量为估算数量,以实际数量为准。
8、对于合同子目工程量变更增加的,增加工程量超出一定幅度,需调整原合同单价,合同单价调整原则如下(以下单价均为含税价):(略)
9、 履约保证金1.5万元;提交时限:(略)
(略)、其他要求:(略)
2、投标人必须给进场作业人员购买商业意外保险,如果发现未按要求给进场作业人员商业意外保险,除了要承担进场人员的工伤保险费用外还要按每人一万进行罚款。
3、包括但不限于相应检测报告及型式检验报告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不另外计费。
4、投标人应做好对其他分项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杜绝破坏其他建筑成品半成品,若因投标人成品保护不力,对其他成品半成品工程造成破坏时,除应负责进行维修外,乙方应承担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并承担造成损坏部分价值的双倍经济处罚。投标人的成品出现损坏情况,由投标人指出损坏单位(或个人),并提供相关证据,甲方配合乙方进行索赔。无论何种情况皆由乙方维修(费用自理)。综合单价内包含移交物业前的清理工作。
5、本项目建设单位对材料有品牌要求,投标人施工中使用的所有材料必须符合《合肥智慧产业园 B 区二期施工总承包项目推荐品牌表》,施工过程中不得变更品牌,投标人认真查看。
6、中标人需指定一名资料员和项目部对接,涉及到的资料报验及验收资料由中标人负责制作整理并按现场进度及时报验,报验不及时的自项目部书面通知之日起每滞后一天罚款(略)元;所有资料待竣工后统一交于总包单位。
7、投标人需根据项目要求使用固定片或内膨胀栓加固门窗框。 门窗固定片外露的由投标单位自行粉刷隐蔽。 投标人必须使用塑料皮进行保护以防止防火门污染直至项目交付使用。
8、清单工程量为暂定量,结算按实际洞口尺寸计算。
9、综合单价:(略)
(略)、如中标人实施的工程数量被建设单位审计(审核)核减或招标人公司总部审核结算有误,审计(审核)部门的审计(审核)结论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招标人有权根据审计(审核)结论对投标人终期结算、封账协议等直接进行相应核减,无需投标人签认,投标人不持任何异议。审计(审核)核减费用从招标人未付工程款中扣除,不足部分投标人另行支付补齐。
(略)、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检测、包验收通过、包涉及工程的一切外围关系费用。防火门窗需满足消防要求,若验收不达标,造成损失由投标人负责。
(略)、若后期因变更原因导致门窗大小调整,不另补单价,按现场实际产生计算。
(略)、投标人需向招标人支付结算额0.7%的施工水电费。
(略)、施工中如出现因中标人原因造成的质量、安全事故,由中标人负责,费用自理,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其它损失费用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从工程价款中扣除。
(略)、材料进场须通知项目部及第三方检测验收,材料验收合格后方可施工,不合格材料一律按退场处理,并处罚(略)元/次违约金。 施工所需的试验及检测必须送检合格后方可施工。试验及检测费用包含在综合单价内。
(略)、招标人仅提供一米线,其他施工测量放线由投标人自行解决,不另计费用。
(略)、门框门扇结算比例按3:(略)
(略)、其他事项:(略)
2、中标单位须接受大于中标金额的 (略)%的房产。(1)、与中标单位为同一主体的累计合同额达到(略)万元时需在当期签订合同中加入抵房条款,抵房金额不低于累计合同额的(略)%;(2)、中标单位在本合同签订后两个月内(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签订抵房协议,并办理网签及过户相关手续。(3)、中标单位所抵的房产金额不占用本合同支付比例,抵房达到一定数后,将优先考虑申报优秀供应商,并享受优秀供应商的相关权利。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略)
五、报价文件递交:(略)
六、结算及付款方式:
1、付款类型:(略)
2、结算及付款方式:(略)
1、采用银行转账、承兑汇票、安信、供应链等其中任一或组合方式支付。若付款以承兑汇票、供应链等方式支付时,甲方不承担任何贴息。 2、乙方在每次申请付款前,应根据双方结算金额全额开具发票,如不能提供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有权迟延支付应付款项直至乙方开具合格据之日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且乙方的各项合同义务仍应按合同约定展行。 3、专业分包费用支付前,必须承诺人工费支付完毕,并提供人工费发放表,否则不支付分包材料费。
七、黑名单管理:
7.1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将被纳入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黑名单”管理并予以披露,期限自认定之日起暂定3年。
(1)非法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或者恶意投诉的;
(2)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3)起诉(仲裁)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不愿达成合理的和解或调解协议的;导致其他单位起诉(仲裁)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并造成实际损失的;要求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协助执行或其他行为给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造成实际损失的;
(4)在“黑名单”管理处罚期内合作方的法定代表人任其他合作方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的;
(5)违反合同约定,情节严重的;
(6)其他行为给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造成损失,且拒不赔偿的;
(7)严重违反建工控股其他管理规定或建工控股认为需要纳入“黑名单”管理的。
7.2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将被纳入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黑名单”管理并予以披露,期限自认定之日起暂定5年。
(1)在招投标过程中相互串通投标的;
(2)以提供虚假业绩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3)违反合同约定,情节严重且拒不改正的;
(4)中标后恶意放弃中标或不按规定期限签订合同或不按时缴纳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保函)的;
(5)合作过程中存在挂靠行为的。
7.3纳入“黑名单”管理的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的,自公布之日起终身禁止与其建立合作关系。
(1)向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商业贿赂的;
(2)两次纳入“黑名单”管理的,自第二次纳入“黑名单”之日起终身禁止与其建立合作关系。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2、招标部门:(略)
地址:(略)
招标咨询联系人:(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