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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浦镇杏福广场项目-办公楼装修工程

2025-07-01 浙江-湖州-长兴县
所在地区: 浙江-湖州-长兴县 发布日期: 2025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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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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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浦镇杏福广场项目-办公楼装修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小浦镇杏福广场项目-办公楼装修工程经经长兴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代码:(略)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略)

2.2招标范围:(略)

2.3施工总工期:(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投标人同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对应两个资质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都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三)其他:

3.5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要求;

3.6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7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略)年(略)月(略)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8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9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略)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略)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4.2不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5.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略)

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略)

6.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网址为:(略)

7.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略)

地 址:(略)

邮政编码:(略)

电 话:(略)

投诉受理部门:(略)

地 址:(略)

邮政编码:(略)

电 话:(略)

8.联系方式

招 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 系人:(略)

电话:(略)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