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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门镇石门村老沙发厂厂房租赁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桐乡市农村集体产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我中心受石门镇石门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对石门镇石门村老沙发厂厂房租赁项目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本次招租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招租标点:(略)
2、投租人条件及相关要求: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不良行为记录的境内法人实体或自然人。
(2)石门村老沙发厂厂房招租,中标后对厂房进行项目改造,建设工期约8个月,(略)年5月1日起正式出租。竞租人在竞价成功与招租方签订合同前需缴纳保证金(略)万元。
(3)本招租房承租人不得用于有碍环境保护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用于易燃易爆及危险品的生产经营及仓储,不得用于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生产经营活动。
3、竞租形式:(略)
4、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略)
报名地点:(略)
联系电话:(略)
石门镇石门股份经济合作社
石门镇招标采购中心
(略)年7 月1日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