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比选范围:包含的全部建设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直至缺陷责任期的“四控两管一协调”,即:(略)。具体为:
1.协助采购人编写开工报告;
2.审查承包人各项施工准备工作,下达开工令;
3.督促承包人施工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健全与实施;
4.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5.配合设计交底、图纸会审、工程例会(每周一次),审查设计变更;审核承包人提出的分包工程项目及选择分包的单位;
6.编制投资控制计划,审核已完工程量,并按已完工程量签署承包人工程中期付款凭证;
7.经设计咨询单位审核、采购人批准设计变更后,发布施工工程变更令;
8.审查工程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必要时进行测试和监控;
9.监督承包人严格按技术规范和设计文件施工,控制工程质量,督促承包人对重要工程部位实施预控措施;
(略).抽查工程施工质量,对隐蔽工程进行复验签证,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分析及处理;
(略).分阶段进行进度控制,及时提出调整意见;
(略).协助处理合同纠纷和索赔事宜,协调采购人与承包人之间的争议;
(略).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实施;
(略).编制监理工作月报、监理工作总结和质检运行报告,报委托人和有关主管部门;
(略).督促承包人整理合同文件及施工技术档案资料;
(略).组织并参与工程初验,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对工程质量提出评价意见;检查各承包人在工程项目交付使用前是否已提供相应产品的合格证;
(略).审核竣工图纸和其他技术资料;
(略).编制监理工作竣工资料和项目工程最终总结;负责工程缺陷责任期((略)个月)内的工程修复、检修、检验、实验及相关监理工作;
(略).签发竣工验收证书和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
(略).签发最终支付证书;
(略).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规定的工作内容。
2.5 监理服务期要求: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其中:(略)(略)个月,缺陷责任期:(略)。
2.6 标段划分:/
2.7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