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穗规划资源挂出告字〔(略)〕(略)号
经广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以挂牌方式出让1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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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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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面积(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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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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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起始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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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价幅度(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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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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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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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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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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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禺区番南BE(略)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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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工业用地兼容供电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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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5(其中出让宗地面积(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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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略),≤(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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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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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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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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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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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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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需满足的其它出让条件如下:
1.拟建产业为环保、社会公共服务及其他专用设备制造产业,符合番禺区产业规划。
2.地块投资强度(扣除规划变电站面积外)设定为不低于(略)元/平方米。
3.竞得人须承诺,项目在土地交地之日起(略)个月内开工,在开工之日起(略)个月内竣工,在竣工之日起(略)个月内投产,在投产之日起(略)个月内达产。
4.竞得人须承诺,项目在达产年次年起(按完整会计年度计算,下同),8年内总产值(以统计数据为准)不低于(略)万元,总税收不低于(略)万元(不含海关代征税和代扣代缴税)。
5.竞得人须承诺,项目在达产年次年起8年内每年研发经费投入强度不低于2.5%。
6.竞得人须按规划要求在地块内建设(略)千伏变电站、(略)千伏变电站各一座,变电站需独立占地。根据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广州市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番禺区番南BE(略)地块)》,(略)千伏变电站用地面积为(略).(略)平方米;(略)千伏变电站用地面积为(略).(略)平方米。根据《番禺供电局关于番禺区番南(BE(略)地块)涉及供电设施用地指标说明的函》,(略)千伏变电站计容建筑面积为(略).(略)平方米,(略)千伏变电站计容建筑面积为(略)平方米,如需增加技术用房,须经相关论证并征得行业主管部门同意。2座变电站建设方案需取得市供电部门的同意意见。
7.竞得人须承诺按照市供电部门要求定制化建设变电站。定制化建设的费用包括土建成本、土地成本和相关税费等,具体定制价格由竞得人与市供电部门协商明确,并签订定制合同。市供电部门可依据项目整体建筑工程设计方案的批复文件向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申请办理(略)千伏变电站、(略)千伏变电站的土地分割并转移登记至市供电部门名下,土地用途为供电用地,土地来源为出让,其余用地保留工业用地性质。本次分割转移登记不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第二十一条开发投资额度的限制。
8.在土地出让年期内,竞得人应在番禺区范围内实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相关手续应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并按要求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工业用地监管和项目土地利用绩效评估。因竞得人原因致使后期监管工作不能顺利推进的,相应法律责任由竞得人承担。
9.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与广州市番禺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属地镇(街)签订《番禺区产业建设项目履约监管协议书》,作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附件。
(略).竞得人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由广州市番禺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属地镇(街)牵头会同各相关单位在开竣工阶段、达产阶段、达产后每3年、出让年期到期前1年等阶段,按照《番禺区产业建设项目履约监管协议书》进行土地利用绩效评估,并根据土地利用绩效评估结果对工业用地项目实施精细化、动态化管理。
(略).出让地块未经区政府同意,不得擅自改变产业类型、变更地块实际持有人股权及分割转让。
(略).鼓励竞得人采用装配式建筑的建造方式,实施装配式建筑的技术要求须符合国家或地方现行的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规定。
(略).竞得人必须在项目开工前依法完成节能审查,并自觉配合能源管理部门的事中事后监管。
(略).环评要求依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要求和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略).竞得人须按规划条件负责建设地块用地范围内的道路用地,并与项目主体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建成竣工和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道路建设主管部门,按划拨方式办理用地手续;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与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道路建设主管部门签订该地块道路的建设合同,否则出让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出让合同,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略)
具体情况及要求可参阅:(略)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均可申请竞买,不接受自然人或联合体竞买。
竞买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略)
三、成交原则
本次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时间安排
(一)公告时间:(略)
(二)网上申请时间:(略)
(三)缴纳保证金时间:(略)
(四)网上挂牌时间(网上报价时间):(略)
(五)限时竞价时间:(略)
五、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挂牌出让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s:(略)
(二)《CA数字证书与电子签章办理指引》《土地使用权及矿业(其他自然资源)权类企业信息登记办理指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竞买须知》和《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用户操作手册(竞买人)》等相关资料竞买人可以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
(三)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宗地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宗地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包括同意接受《竞买须知》的约束,违反有关条款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五)本次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在网上交易系统全封闭进行,实行资格审核后置;申请人网上申请时应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申请材料。申请人必须保证网上上传及填写资料的真实性。
(六)竞买人按照公告要求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方可取得竞买人资格。竞买保证金须由竞买申请人支付,竞买保证金以人民币、港币或美元支付。竞买保证金缴纳时间以实际到达系统提示的银行账号为准(户名、账号及开户银行详见网上交易系统提示)。
(七)网上报价不可撤回。
(八)网上交易结束后,竞得人于2个工作日内将竞买申请时上传的纸质材料及公告要求提交的相关原件材料递交到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让方将对上述材料进行审核,并于(略)年8月8日(略)时前予以确认。
(九)竞得人应在接到竞得资格确认通知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与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公示完成后3日内与出让方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十)有关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及挂牌文件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www.gzggzy.cn)土地矿产专栏及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的土地交易信息中浏览(网址:http:(略))。
六、联系方式
(一)出让方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二)交易机构
名称:(略)
地址:(略)
对外办公时间:(略)
服务热线:
1.业务咨询:(略)
2.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略)
3.联系人:(略)
4.网上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略)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略)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