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政部关于促进社会力量参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的指导意见》、《广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社工+流浪救助”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实际工作需求,为做好天河区街面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工作,现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公开比选,选定一家符合资质的机构承接我局(略)年度街面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社会救助购买服务项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略)
(二)项目类型:(略)
(三)项目报价:(略)
(四)项目承接期限:(略)
(五)项目内容:(略)
(六)其他要求:(略)
二、承接机构的具体要求
(一)基本要求
1.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或经国务院批准予以登记的社会组织,依法在市场监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提供服务所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健全的内部治理结构、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
3.近三年内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家有关部门予以处罚的记录,未被列入社会组织异常名录。
(二)确定方式
本次公开采购的承接机构在报名机构不少于3家的条件下进行(报名机构少于3家将取消本次公开采购,由我局另行公告),承接机构以综合评分法的方式选定,由我局成立项目评审小组,召开评审会议对相关内容进行综合评估。最终结果如有同分者,优先选择具有相关经验较丰富的机构。若该机构自愿放弃,依综合评分高低依次递补。
三、报名材料:
报名材料须主要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略)
四、报名方式
报名机构按密封保密方式,纸质版投标文件通过EMS邮寄送达或直接送达现场线下两种方式送达相关报名材料。送达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五、报名时间和地址
(一)报名时间:(略)
(二)报名地点:
线下报名送达地址:(略)
联系人:(略)
附件:
1. 天河区民政局(略)年度街面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社会救助购买服务项目具体采购需求书.docx
2. 申请人承诺函.wps
3. 授权委托证明书.docx
广州市天河区民政局
(略)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