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1. 招标条件
宁波市轨道交通运营板块1号线、3号线车站保洁服务委外项目已由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立项审批,项目招标人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项目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实施地点:(略)
2.2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1号线高桥西站至福明路站(含2号线鼓楼站、3号线樱花公园站)(共(略)座车站)、1号线世纪大道站至霞浦站(共(略)座车站)、3号线一期中兴大桥南站至四明中路站(不含3号线樱花公园站,含4号线儿童公园站)(共9座车站)、3号线鄞州区政府站至金海路站(共(略)座车站)范围内的日常保洁和专项保洁等工作。
2.3招标范围:
宁波市轨道交通运营板块1号线、3号线车站保洁服务委外项目,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2.4服务期限:
Ⅰ标段:(略)
Ⅱ标段:(略)
Ⅲ标段:(略)
Ⅳ标段:
鄞州区政府站至高塘桥站约(略)个月,预计服务时间为(略)年8月1日至(略)年7月(略)日;
姜山站至明辉路约(略)个月,预计服务时间为(略)年9月(略)日至(略)年7月(略)日;
朝阳站至金海路站约(略)个月,预计服务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7月(略)日。
以上服务进场时间均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5质量要求:(略)
2.6标段划分:(略)
Ⅰ标段:(略)
Ⅱ标段:(略)
Ⅲ标段:(略)
Ⅳ标段:(略)
注:(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资格审查:(略)
3.4代理机构或者招标人在系统签到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投标人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采购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拒收此类投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7月3日9:(略)https:(略))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做否决投标处理。
4.2招标文件提问截止时间:(略)
4.3招标文件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请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s:(略))自行免费下载;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略)元系统使用费。在项目开标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将报名时填写的开票信息流转至平台财务人员统一开出数电发票(无须付款人申请),付款人可在交易系统中(或填写的电子邮箱中)自行下载打印。
4.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s:(略))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5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4.6温馨提示:
4.6.1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慎重购买。
4.6.2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略)
5.保证金
5.1金额:(略)
Ⅱ标段:(略)
Ⅲ标段:(略)
Ⅳ标段:(略)
5.2.交纳方式:(略)
5.3交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略)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应当编入投标文件中。
(2)电子保函:(略)
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略)年7月(略)日(略)时(略)分。
6.2本次招标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应当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s:(略))”,逾期未完成线上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将予以拒收。
6.3线上投标相关业务咨询:(略)
7.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
7.1开标时间:(略)
7.2开标地点:(略)
7.3投标文件解密:(略)
8.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略)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略)
(略).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监管(监督)部门:(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邮 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