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合肥市滨湖雅园项目一期7#、9#、(略)#楼精装修工程(项目编号:(略)
一、评标办法前附表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修改如下:
1.推荐数量
通过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报价文件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数量为N,按以下规则确定:
(1)当N<3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所有投标。
(2)当3≤N<(略)家时,推荐3家。
(3)当N≥(略)时,推荐5家。
2.推荐规则
当N≥3时,按以下规则进行推荐:
设定综合评价结果为好的投标人家数为X,综合评价结果为较好的投标人家数为Y,拟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为M。
(1)当X=M时,则综合评价结果为好的投标人全部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2)当X>M时,则评标委员会应按照以下优先顺序从综合评价结果为好的投标人中确定中标候选人:
①技术、商务、报价评价结果:(略)
②商务评审标准部分得分高的优先;
③技术评审标准部分得分高的优先;
④投标报价低的优先;
⑤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投票,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中标候选人。
(3)当X<M时,则综合评价结果为好的投标人全部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剩余M-X个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应按照以下优先顺序从综合评价结果为较好的投标人中确定中标候选人:
①技术、商务、报价评价结果:(略)
②商务评审标准部分得分高的优先;
③技术评审标准部分得分高的优先;
④投标报价低的优先;
⑤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投票,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中标候选人。
(4)当X+Y<3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所有投标。
(5)当N≥(略)家,且3≤X+Y<5时,评标委员会应当推荐“X+Y”家。
(6)综合评价结果为一般的,不得推荐。
二、招标公告中招标监督管理机构电话(略)-(略)修改为(略)-(略)。
注:(略)
(一)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二)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略)年(略)月(略)日
如有附件或图片请到网址中下载或查看http:(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