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条件说明 (一)交易标的内容:(略) (二)标的用途及要求:(略) (三)租期自中标通知书到达中标人之日起至(略)年8月(略)日止。 (四)免租期:(略) (五)报名人条件:(略) (六)交易保证金的收退:(略) (七)租赁押金:(略) 本合同终止/解除后,乙方付清租金、违约金、水电费及乙方应负担的所有费用等款项,无违约行为的,甲方将押金不计利息退还乙方。 (八)竞租人需认真阅读委托方提供的《惠州市惠城职业技术学校校内小卖部租赁合同》版本,竞租人竞得租赁物业后必须严格按照委托方提供的合同版本签订合同,不得反悔,否则取消竞得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九)销售不健康商品的违约责任:(略) 一年内累计三次发现乙方存在上述销售行为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两个月租金标准支付违约赔偿。如该赔偿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甲方可优先从押金中予以扣除。 甲方在日常巡查过程中发现乙方有上述销售行为,经上级部门核实后,或者其他部门向甲方上级部门举报、反映,并经甲方上级部门核实后,按照前款约定执行。 2、如乙方被发现销售本合同约定或者政府部门明令不得在校园销售的商品,且未能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整改完成或者整改完成后,再次销售的,乙方应按照下述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月租金在(略)(含)-(略)元的,违约金为(略)元; 月租金在(略)(含)-(略)元的,违约金为(略)元; 月租金在(略)元(含)-(略)元的,违约金为(略)元; 月租金在(略)元(含)以上的,违约金为(略)元。支付违约金后,乙方仍应按照甲方要求进行整改。 (十)装修说明:(略) (十一)提前终止合同:(略) 因政策变化、城市改造、政府决定、资产管理部门以及甲方和学校需要征用或拆除、改造、收回已租赁房屋时,乙方无条件服从,合同随即终止,乙方应当在甲方书面通知的期限内搬迁完毕,由此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做任何补偿或赔偿(包括装修等费用)。 (十二)意向竞投人可与委托方(业主)联系到标的物处察看并了解标的现状,联系人:(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