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渠南路快速通道工程已由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郑发改设[(略)](略)号文批准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统一代码:(略)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略)
2.2建设规模:(略)
2.3标段划分:(略)
2.4建设地点:(略)
2.5招标范围:(略)
2.6服务期限:(略)
2.7质量标准:(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资质;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专业范围包含:(略)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须提供在本(分)公司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以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网络查询页为准,养老保险证明须是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3财务要求:(略)
3.4投标人须承诺(略)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须在投标文件中附各自的承诺书,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3.5信誉要求:
3.5.1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况【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须在投标文件中附各自的承诺书,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3.5.2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
3.6其他要求:
3.6.1投标人须承诺未被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须在投标文件中附各自的承诺书,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3.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具体要求如下:
3.7.1联合体投标人组成成员不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提交招标人;
3.7.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7.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7.4由同一专业且承担同一分工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按协议分别承担不同专业工作的,按各自分工对应的资质等级分别认定;
3.7.5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3.7.6三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进行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3.7.7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特别提醒:(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完善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于(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略)
尚未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的,请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略)
4.2请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答疑澄清文件”,“控制价文件”,“异议回复”)内该项目。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4.3招标文件售价:(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略)
5.2开标地点:(略)
5.3投标文件的上传:(略)
5.4投标人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并按要求上传经CA锁签章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ZZTF格式),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5投标人编辑电子投标文件时,须用法人代表CA密钥和企业CA密钥进行签章制作。
5.6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投标人应登录远程开标大厅远程解密,无需到开标现场。请投标人务必按照《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及《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升级的通知》(网址:(略)
(说明:(略)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传真:(略)
邮箱:(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传真:(略)
电子邮件:(略)
监督单位:(略)
地址:(略)
电话:(略)
传真:(略)
电子邮件:(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