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按照我院《贺州市中医医院关于印发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项目采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对贺州市中医医院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名称:(略)
二、采购项目编号:(略)
三、采购项目需求及说明(具体参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概况:(略)
采购范围及要求:(略)
设计范围:(略)
四、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略)
五、资金来源:(略)
六、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略)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并处于有效状态。
2.近三年内(本项目采购截止期前)报价单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八、报价方式
1.报价一律以人民币币种报价。
2.报价高于采购预算金额的报价无效。
3.未能全部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报价视为不实质性响应报价,报价无效。
报价单位报价时必须提供报价文件需包含:(略)
九、评审办法
报价采用一次性报价方式。评审小组由三名专家构成,对报价人提交的资格材料进行符合性审查,确定通过资格审查的且报价最低的报价人为本项目的成交人。
十、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应于(略)年6月(略)日(略)时(略)分前,将报价文件密封提交到贺州市中医医院内审科,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采购单位联系电话:(略)
十一、公告媒体、公告时间
贺州市中医医院官网,公告期3个工作日。
贺州市中医医院
(略)年6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