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新民市中医院“两专科一中心”建设项目维修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包组编号:(略)
预算金额(元):(略)
最高限价(元):(略)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一)采购需求:(略)
(二)计划工期:(略)
(三)验收标准:(略)
(四)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
一.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略)
该工程内容包括:(略)
二.编制依据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略)-(略));
2.《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略)-(略))等;
3.(略)年辽宁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定额》、《装配式建筑工程定额》、《绿色建筑工程定额》、《通用安装工程定额》、《市政工程定额》、《建设工程费用标准》、《施工机械台班费用标准》、《混凝土砂浆配合比标准》;
4.辽宁工程造价信息;
5.辽住建建管((略))(略)号《关于发布<(略)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6.辽住建建管((略))9号《关于发布调整建设工程造
价增值税税率的通知》;
三、工程量清单编制其他说明
本工程暂列金:(略)
合同履行期限:(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略)〕(略)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六、开启
时间:(略)
地点:(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略)
2、质疑函内容、格式:(略)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略)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应认真学习《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略)】(略)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略)】(略)号及辽宁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专栏《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 2、供应商须按《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通知》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并完成网上报名、采购文件下载、提交投标(响应)报价文件等环节。 3、投标(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递交及开标现场递交备份文件两种方式。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投标(响应)文件按要求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至新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二)(新民市辽河大街(略)号) 4、供应商须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解密设备现场解密也可自行远程解密,代理机构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 5、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应在(略)分钟内完成投标(响应)文件解密,二次报价应在二次报价端口开放后(略)分钟内完成,如供应商未按规定的时限解密、提交最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6、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略)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邮箱地址:(略)
开户行:(略)
账户名称:(略)
账号:(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