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自治区和梧州市有关文件要求,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我县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银行,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银行。
二、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三、招标内容
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文件及《梧州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要求,综合资信状况、监管能力、服务水平等因素,确定承接苍梧县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业务的商业银行,建立监管银行名录,并进行动态管理。中标人与监管机构签订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合作协议(合同履行期限为2年)。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为在苍梧县行政区域内设立1年以上的持有银行监管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和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的商业银行或其分支机构。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还需具有省或自治区(含)以上级别银行出具的授权证明材料。
(二)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略)年以来,未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单位所受行政处罚累计金额(略)万元以上)等行政处罚。
(三)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任一网站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最近一次人民银行年度综合评价应达到B级及以上。不纳入人民银行评级范围的,须提供上级分行或总行的评级结果证明文件复印件。
(五)隶属同一银行的,只能有一个主体参与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具备履行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职责及承担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的能力。原为梧州市市本级预售资金监管银行的,须提供关于预售资金监管银行职责履行情况的报告。
(七)财务稳健。(略)年以来,资金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等指标达到监管标准(三个指标中至少有两个达到监管标准:(略)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时间:(略)
(二)获取地点:(略)
(三)方式:(略)
六、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一)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应于(略)年7月(略)日(略):(略)
(二)现场递交的地点:(略)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开标时间:(略)
(二)开标地点:(略)
八、评标方式
本项目不限定入围数量,并采用符合性审查法评标。评标小组将以招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监管能力和技术服务等方面内容进行审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九、网上查询地址
苍梧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略)
十、联系事项
招标人:(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地址:(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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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略)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