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服务类项目。(2)中小企业单位是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略)](略)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单位,本项目为服务采购,要求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3)本项目采购标的的所属行业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略)](略)号)中规定的“其他未列明行业”。(4)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略)〕(略)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无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供应商若以联合体形式响应,应满足下列要求。(1)需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应负责清洁能源管理服务、运营,联合体成员应负责清洁能源改造。(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项目的相应能力,联合体的组成不得超过2家(≤2)。(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响应;(4)联合体组成后,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后不得变更联合体成员。
注:(略)
三、获取采购文件
(一)在线递交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凭数字证书(CA)在线上传完成符合规定格式要求的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文件需要供应商凭数字证书(CA)进行在线解密。(二)本项目解密及二轮报价均采用线上进行,具体业务流程及操作手册请于“http:(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