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或《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或《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采购包1
1.投标供应商具有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且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以及供应商提供近半年((略)年(略)月至(略)年(略)月)为其连续缴纳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事业单位人员或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及劳动合同,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
3.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如有在建工程必须符合苏建规字〔(略)〕1号文规定。(提供承诺书)
4.供应商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提供承诺书)
5.供应商不得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提供承诺书)
6.依据《关于开展南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宁建建监字〔(略)〕(略) 号)文件,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整改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核查结果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7.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略)
采购包2
1.投标供应商具有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且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以及供应商提供近半年((略)年(略)月至(略)年(略)月)为其连续缴纳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事业单位人员或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及劳动合同,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
3.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如有在建工程必须符合苏建规字〔(略)〕1号文规定。(提供承诺书)
4.供应商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提供承诺书)
5.供应商不得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提供承诺书)
6.依据《关于开展南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宁建建监字〔(略)〕(略) 号)文件,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整改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核查结果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7.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略)
采购包3
1.投标供应商具有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且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以及供应商提供近半年((略)年(略)月至(略)年(略)月)为其连续缴纳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事业单位人员或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及劳动合同,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
3.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如有在建工程必须符合苏建规字〔(略)〕1号文规定。(提供承诺书)
4.供应商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提供承诺书)
5.供应商不得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提供承诺书)
6.依据《关于开展南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宁建建监字〔(略)〕(略) 号)文件,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整改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核查结果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7.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略)
采购包4
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略)
2.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略)
3.根据《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供应商应具有国家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五级(含)以上、承修五级(含)以上、承试五级(含)以上资质的电力设施许可证书。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如有在建工程必须符合苏建规字〔(略)〕1号文规定。(提供承诺书)
6.供应商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提供承诺书)。
7.供应商不得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提供承诺书)
8.依据《关于开展南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宁建建监字〔(略)〕(略) 号)文件,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整改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核查结果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9.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略)
三、获取采购文件1.本项目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2.现场考察或答疑:(略)
3.政府采购信用承诺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略)〕5号规定, 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 (https:(略)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略)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略)
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任何因未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发布的该项目信息导致的任何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登录页“新CA办理指南”。供应商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略)
4.同一投标人可同时参加本次招标的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采购包4,但仅允许中标1个标段。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