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更正项 | 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 | 澄清后内容 |
1 | 第一章 ?招标公告“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本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 3.1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已办理“桂建云”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本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增加:(略) |
2 | 招标公告“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及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条 | 要求工期:?(略)?日历天,定额工期?(略)?日历天 | 要求工期:?(略)日历天,定额工期? (略)?日历天 |
3 | 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条 | [if !supportLists](5)[endif]项目经理资格:?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本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略)﹞(略)号文、桂建管〔(略)〕(略)号除外)。(6)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求:(略)?2?人。 | (5)项目经理资格:?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本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略)﹞(略)号文、桂建管〔(略)〕(略)号除外)。(6)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求:(略)?2?人。
|
4 | 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略)条 | 分??包:(略)
| 分??包:(略)????????分包金额要求:(略)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略)分包其他要求:(略) |
5 | 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3.1条 | 履约保证金:(略)除非合同另有约定,在协议书签署后【(略)】天内,向招标人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备注:(略) | 履约保证金:(略)?(略)?%【备注:(略)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略)日内向招标人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备注:(略)
|
6 |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1.2响应性评审标准 | 工期:(略) | 工期:(略) |
7 |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1.3 资格评审标准:(略) | (四)技术负责人情况(满分(略)分):(略) | (四)技术负责人情况(满分(略)分):(略) |
8 |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略)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略)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略)发包人提供的支付担保格式见合同附件9。
|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略)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略)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略)发包人提供的支付担保格式见合同附件9。 |
9 |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3.7 履约保证金 |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略)开具保函的机构须经发包人同意。除非合同另有约定,为执行本款所发生的费用应由承包人负担。在承包人按照本款向发包人提交履约担保之前,发包人没有义务向承包人支付任何款项履约担保的有效期应持续到发包人签发的竣工移交证书上所标明的签发日期(略)天后截止。因任何原因导致的工期延长,承包人均应按照发包人要求自费延长履约担保期限。如果履约担保的条款规定了具体的期满日期,而在该期满日期前【(略)】天尚未达到保函释放条件,承包人应不晚于该期满日期前【(略)】天,自费延长履约担保期限至发包人预期的保函释放条件成就之日,如承包人未能按上述要求延长履约担保的,则发包人可以索赔履约担保的全部金额,或从任何对承包人的应付款项中予以扣除作为履约保证金。在约定的履约担保有效期之后,发包人即不应就该担保提出任何索赔,并应在合同中约定的履约担保有效期满后【(略)】天内将该担保退还给承包人。
|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略)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略)在承包人按照本款向发包人提交履约担保之前,发包人没有义务向承包人支付任何款项履约担保的有效期应持续到发包人签发的竣工移交证书上所标明的签发日期(略)天后截止。因非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工期延长,承包人均应按照发包人要求自费延长履约担保期限。如果履约担保的条款规定了具体的期满日期,而在该期满日期前【(略)】天尚未达到保函释放条件,承包人应不晚于该期满日期前【(略)】天,自费延长履约担保期限至发包人预期的保函释放条件成就之日,如承包人未能按上述要求延长履约担保的,则发包人可以索赔履约担保的全部金额,或从任何对承包人的应付款项中予以扣除作为履约保证金。在约定的履约担保有效期之后,发包人即不应就该担保提出任何索赔,并应在合同中约定的履约担保有效期满后【(略)】天内 |
(略) |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7.2 施工进度计划 | 7.2.5施工进度:(略) | 7.2.5施工进度:(略) |
(略) |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略).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 (略).4.2支付方式:(略)(略).4.3 支付比例:(略)更改原关键节点表格 | (略).4.2支付方式:(略)更改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略) |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略).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 (略).3 质量保证金质量保修金为竣工结算总金额的【3】%。除非合同另有约定,质量保修金的返还按如下约定办理:(a)在整个工程的竣工移交证书颁发且完成竣工结算之日后【(略)】天内,发包人将向承包人支付至最终结算总金额的【(略)】%;(b)在工程移交后满【(略)】个月后【(略)】天内,发包人将除防水、采暖工程外的最终结算总金额的【3】%支付给承包人。但如果此时承包人尚有任何保修工作未完成,则发包人有权在此类工作完成之前扣发与完成此类工作所需费用相应的质量保修金金额的付款单;(c)在保修期满【(略)】个月后【(略)】天内,发包人将防水工程结算总价的【3】%支付给承包人。但如果此时承包人尚有任何保修工作未完成,则发包人有权在此类工作完成之前扣发与完成此类工作所需费用相应的质量保修金金额的付款单;(d)在工程移交后两个采暖季后,发包人将采暖工程结算总价的【3】%支付给承包人。但如果此时承包人尚有任何保修工作未完成,则发包人有权在此类工作完成之前扣发与完成此类工作所需费用相应的质量保修金金额的付款单;对于发包人按照本款扣留的质量保修金,发包人不必向承包人支付任何利息或收益。 | (略).3 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略)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略).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 (1)或(2)或(3) 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银行保函、电子保函、保证保险保函、工程担保保函,工程担保保证人应将出具的保函相关信息录入“广西建筑市场监管云”平台(http:(略)(2)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 3 %(不得超过3%)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返还,是否付息及利息计算方式为:(略)(3)其他方式:(略)(略).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 (2) 种方式:(1)在不缴纳履保证金情况下,按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替代预留质量保证金,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3)其他扣留方式:(略)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 |
(略) |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附件 | 附件附件1:(略)附件2:(略)附件3:(略)附件4:(略)附件5:(略)附件6:(略)附件7:(略)其他附件(注:(略) | 附件附件1:(略)附件2:(略)附件3:(略)附件4:(略)附件5:(略)附件6:(略)附件7:(略)附件8:(略)附件9:(略)附件(略):(略)附件(略):(略)附件(略):(略)附件(略):(略)附件(略):(略)附件(略):(略)附件(略):(略)附件(略):(略)附件(略):(略)附件(略):(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略) | 工程量清单 | 原工程量清单 | 新增部分“*”号标识,详见工程量清单 |
(略)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 ?(略) 年 7 月 (略) 日 9 时 ?(略)分 | ?(略) 年 7 月 (略)日 9 时 ?(略)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