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投标人须具有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或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并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半年((略)年(略)月至(略)年5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5.1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5.2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5.3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提供以上网站查询截图,截图须体现查询时间,查询有效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5.4 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5.5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略)〕第6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略)〕(略)号)、《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略)〕2号)等文件规定,在资格审查或者评标阶段,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质动态情况进行核查,投标人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或投标无效)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