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意向承租方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出租标的,就意向承租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出租方咨询,自行了解标的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并与出租方签订《现场勘查确认单》;申请承租登记的意向承租方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并认可租赁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2、承租方使用上述房屋必须符合房屋设计用途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各出租标的均不得从事娱乐、赌博、棋牌、洗浴、传销等行业,禁止经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业。标的1仅用于经营【茶点屋】;标的2仅用于经营【理发店】;标的3仅用于经营【超市】;标的4仅用于经营【快递站】;标的5仅用于经营【超市】;标的6仅用于经营【超市】;标的7仅用于经营【文印室】;标的8仅用于经营【理发店】。如由此造成承租方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3、承租方须服从出租方管理,遵守出租方相关管理规定。 ①在校内及校门周边开展宣传营销活动需提前向出租方相关管理部门报备,得到同意后方可开展。 ②承租方所有对外业务往来必须以承租方自身的名义进行,不得以出租方的名义对外开展经营活动。承租方在对外宣传、票据使用和日常业务往来,尤其是经济活动或涉及第三方(如签订合同)时不得使用冠有“亳州学院”或“亳院”等字样的标志和名称,不得做出任何有可能使第三方认为经营主体是出租方的代表、雇员或者代理人的行为。 ③承租方不得办理任何形式的充值、储值等预收费。 ④承租方所经营的商品、服务价格必须符合政府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必须做到明码标价,并在店内醒目位置标示。商品、服务价格不得高于校园周边同品牌或同类型(特价商品等商业活动不适用)。 ⑤接受出租方管理部门的安全检查、监督和指导,并采取包括但不限于监控等在内的安保措施,确保经营场所的人身与财产安全,记录保存期限应不少于(略)个自然日。在合同期内,经营场所内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安全责任以及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承租方承担。 4、各标的承租方还须注意的其他约定事项: (1)标的1茶点屋: ①承租方须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所有工作人员均需持健康证上岗(办理健康证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承担),否则不得经营; ②经营项目为:(略) ③须严格遵守食品相关法律法规,所有食品或原材料的进货票证资料留存备查。非现点现做的食品饮品,须标明制作日期和保质期(或最长食用期限),严格按照规范妥当保存。所有食品均需做到“留样”(留样克数不少于(略)克,留样(略)小时,有专用留样冰箱,要有留样台账等); ④禁止使用明火,不得出售炒菜、米饭、馒头、盒饭、预包装食品等。 (2)标的2、标的8理发店: ①从业人员经体检,并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服务热情; ②理发、美容公共用具等定期进行消毒; ③承租方商品、服务价格必须做到明码标价,并在店内醒目位置标示。经营期间基础服务项目:(略) (3)标的3南湖校区西侧超市、标的5文采校区超市一、标的6文采校区超市二: ①承租方经营须持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出租方的有关规定,所有食品的进货票证资料留存备查,确保经销商品的卫生和安全,并承担与之有关的一切法律责任。超市工作人员持健康证上岗(办理健康证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承担)。如由此造成承租方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②出租标的不准用于从事非相关性产品并且严禁销售“三无”产品、过期变质食品、假冒伪劣商品,不准超经营范围开展经营服务,禁止出售“热得快”、电饭锅等高功率、高能耗电器,不准出售香烟、酒类(含酒精的饮品)等违反出租方相关规定及危害学生身心健康的商品及国家规定的违禁商品。不准售卖加工食品,只能出售成品。临期商品必须明确标识,并单独陈列销售; ③校园卡、银联卡、微信、支付宝、现金均可作为消费支付结算方式。 (4)标的4快递站: ①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果通知书》出具次日起(略)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提供与顺丰、邮政(EMS、包裹)、中通、申通、圆通、韵达等 8 家及以上快递公司的出租方所在区域快递分公司签订书面代理合作协议。代理合作协议须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遵守共同的服务约定,在服务质量、安全保障、业务流程等方面实行统一管理,为师生提供统一的快件跟踪查询和投诉处理服务。师生的合法权益因快件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缺少而受到损害,供应商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善后处理。 否则,视为不满足服务条件,不予签订合同且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②承租方须满足特殊时期(节假日、毕业季、开学季等)大件投递服务。 ③当天快递,当天投递。对快件需要进行安检,严禁寄递违禁物品,若发现有寄递违禁物品,承租方须第一时间向出租方报告并注意保密,否则,一票否决,出租方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并上报有关管理部门,所有后果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④如遇出租方开展大型活动,必须服从出租方相关管理部门的统一管理。 (5)标的7文印室: ①承租人须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和保密教育,不得以任何形式制作、打印、复制、出售、传播违反法律法规或不利于民族团结的内容; ②承诺严格保守经办顾客的任何文件、数据或其他信息。防止信息泄露、丢失或未经授权的第三方获取;不得销售、分享、转让或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顾客的任何文件、数据或其他信息; ③承诺文印服务保证质量,满足师生打印、复印、装订等文印需求; ④承租方商品、服务价格必须做到明码标价,并在店内醒目位置标示(最高限价详见附件承诺书)。 5、承租方依法用工,独立承担用工风险责任,不得将用工风险转嫁出租方。应根据国家规定聘用劳务人员,根据国家规定安排劳务人员加班并发放加班工资。在签订用工协议(合同)中应注明,一切用工(劳动)纠纷与出租方无关。 6、承租方须委派本单位的员工担任项目经理,出具委派的书面材料并向出租方报备,项目经理信息须张贴上墙。项目经理不得中途换人,如确需换人须得到出租方同意,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由此所带来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7、出租标的按移交时的现状进行移交,出租标的内遗留的杂物等由承租方负责清理。 8、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租赁房屋。 9、租赁期内,承租方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物业管理、门前三包等相关费用。 (略)、租赁期内,承租方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装潢时,装修、装潢方案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且装修、装潢不得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如擅自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承租方应立即恢复原状,给出租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应由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租赁房屋的装修、装潢费用全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略)、承租方须做好防火、防盗及有关安全工作,对工作人员、车辆出入等严格遵守出租方管理规定,以保障校园秩序和安全。开学期间及假期的营业时间须服从出租方统一安排,做好商品的供应保障。 (略)、承租方自《竞价结果通知单》出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至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接出租方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略)、保证金不得由他方代缴。 (略)、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所附《房屋租赁合同》(式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