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略)年抢修车辆采购项目,招标人为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略)%,招标代理机构为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工程抢修车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标段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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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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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及技术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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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标段分项最高限价
(人民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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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标段总限价
(人民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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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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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抢修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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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第四章招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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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第四章招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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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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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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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抢修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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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第四章招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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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第四章招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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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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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总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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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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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具有法人资格的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经销商(如为经销商,需提供代理产品的制造商出具的经销授权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开标时携带原件备查);同一品牌的制造商与经销商同时来投标的,只接收制造商的投标文件。
3.2 特定资格要求:(略)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其他要求:(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时间:(略)
4.2 招标文件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请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s:(略)
4.3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略)元系统使用费。
4.4 特别说明:(略)
5. 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略)
5.2 交纳方式:(略)
5.3 交纳要求 :(略)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略)
(2)电子保函:(略)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略)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次招标采用线下开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7月(略)日(略)时(略)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略)
6.2 逾期未完成线下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予以拒收。
6.3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文件邮寄方式递交。
7.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略)年7月(略)日(略)时(略)分(北京时间)在宁波市鄞州区甬港南路 (略) 号——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8.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略)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略)、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www.ningbowater.com)、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上发布。
9.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略)
(略).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异议受理联系人(招标代理机构):(略)
联系方式:(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