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海城市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调查工作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包组编号:(略)
预算金额(元):(略)
最高限价(元):(略)
开展海城市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工作,以国土年度变更调查成果为统一底版,以林草生态综合监测、国家级公益林优化成果等数据为基础,充分采用最新森林调查、草地调查、湿地调查等成果,采用高分辨率航天航空遥感影像结合档案更新、补充调查、不一致图斑对接成果和现地核实举证等方式,进行图斑区划、落实经营管理界线、进行管理类型划定、标注可造林绿化空间、统计报表等工作,切实摸清林草等资源家底,完善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数据库。
合同履行期限:(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略)〕(略)号文,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略)〕(略)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略)
2、质疑函内容、格式:(略)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略)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2.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磋商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因未按要求制作响应文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响应文件所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标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电子加密的备份文件,发送至到“hccy(略)@(略).com”邮箱,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备份文件名:(略)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邮箱地址:(略)
开户行:(略)
账户名称:(略)
账号:(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