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目标
1、以我省三批革命文物名录为基础,筛选重点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制作宣传品,充分展现我省革命文物在见证革命历史、弘扬革命精神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推进革命文物的多样化宣传,做到革命文物有址可寻、有物可看、有史可讲、有事可说。
2、以制作辽宁省红色革命文物(遗址 遗迹)影像等1+(略)个宣传成品为最终成果,创新采用纪录片拍摄方式,对革命文物点位进行全方位拍摄,突出革命遗址环境、人物访谈感受等纪实信息,提升革命遗址立体感、人文感。
3、通过视觉语言传递红色文化内涵,激发观众的情感共鸣与历史认同。注重宣传品的主题定位和目标受众,科学设计拍摄点位,严格遴选具有历史意义的革命文物拍摄地点,同时兼顾可游性和传播性。强化历史与当下的联结,实现从“展示”到“唤醒”的目的。
4、基于革命文物的特殊性和意识形态要求,拟选择具有专业性、权威性、参与度高的知名平台制作。后期借助媒体资源优势,对项目成品进行线下线上传播推广,实现融媒体矩阵联动的传播热点的有效机制。
二、项目采购要求
以“六地”红色文化为中心,全面梳理辽宁革命文物资源,深入挖掘革命文物价值内涵,发挥革命文物宣传教育作用,讲好党的故事、红色的故事、辽宁的故事。主要工作成果体现为2项内容,一是制作1个辽宁革命文物宣传片,二是拍摄(略)个省级以上具有代表性的重点革命文物保护单位(遗址 遗迹)影像宣传短片,前期要进行资料收集、研究,深入调研相关文献资料、历史档案及学术研究成果;制定选题策划文案、拍摄方式、宣传平台等详细的拍摄计划,邀请专家研讨、论证和实地考察,并审定完善拍摄计划与脚本。运用先进的影视制作技术和艺术表现手法,精准、生动且富有感染力地展现辽宁革命文物的特色文化内涵与不可替代的时代价值。辽宁革命文物宣传片不少于6分钟,每个遗址遗迹成片不少于2分钟。
三、前期准备
1、前期调研摸底。精心开展前期准备和策划,结合项目实施背景意义,确定宣传品的主题和目标受众,选择具有深厚红色内涵和鲜明地域特色的革命文物拍摄地点,确保拍摄设备的高清晰度和稳定性,以及准备相关的历史背景资料和解说词。
2、整理完善档案。以编制完成的(略)处红色档案为重要依据和参考,进一步挖掘和阐释辽宁革命文物丰富内涵和时代价值,让抗美援朝精神、东北抗联精神、雷锋精神等为代表的革命文物真正红起来,解码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
3、项目内容筹划。注重整体和典型相结合,始终围绕“让文物说话,让历史发声”目标进行拍摄,通过影像将静态的遗址转化为动态的精神符号,让观众不仅看到历史痕迹,更能感受到跨越时空的价值召唤,最终实现红色记忆的当代表达,让革命精神成为激励新时代奋斗的力量源泉。
4、使用AR/VR技术复原历史场景(如虚拟重现战场指挥所);结合无人机航拍、延时摄影展现遗址全貌与时代变迁,实现精准触达与互动的传播策略。同时,以分众化内容链路短视频平台进行传播。今年拟实施辽宁省红色革命文物(遗址 遗迹)影像等宣传成品(略)个,其中宣传片((略)-(略)分钟)1个,侧重精神脉络挖掘;革命文物遗址遗迹VLOG系列(略)个,侧重讲好“一分钟故事”。
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略)〕(略)号)。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略)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