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增城区新塘镇白石村前站建设工程已由广州市增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穗增发改投批【(略)】(略)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城乡发展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略)%,招标人为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城乡发展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供货地点:(略)
2.2采购招标范围:
(1)白石村前站采用闸门泵,含2套一体化泵闸系统,共2扇闸门、4台水泵。水泵选用(略)GLB-(略)型潜水贯流电泵,电机和水泵一体,水泵为单向排水,泵站最高净扬程为3.(略)米。单台水泵设计流量为2.(略)立方米/秒,单机功率为(略)千瓦,总装机功率为(略)千瓦。
(2)水闸为胸墙式,共2孔,孔口尺寸5.0×4.3m,水闸采用平面钢闸门,闸门启闭机采用固定卷扬式启闭机。
2.3本次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略)
2.4供货限期:(略)
2.5交货方式:(略)
2.6招标内容:
(1)白石村前站采用闸门泵,含2套一体化泵闸系统,共2扇闸门、4台水泵。水泵选用(略)GLB-(略)型潜水贯流电泵,电机和水泵一体,水泵为单向排水,泵站最高净扬程为3.(略)米。单台水泵设计流量为2.(略)立方米/秒,单机功率为(略)千瓦,总装机功率为(略)千瓦。
(2)水闸为胸墙式,共2孔,孔口尺寸5.0×4.3m,水闸采用平面钢闸门,闸门启闭机采用固定卷扬式启闭机。
2.7标段划分:(略)
注:(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3.1投标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按国家法律经营。
3.2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资质,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3一个制造商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在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或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出现相同,且通过初步评审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
3.4投标人必须是提供货物(核心产品)的制造商,或是提供货物(核心产品)的最终制造厂家(最终制造厂家理解为提供的货物必须在交易备选单位的生产制造车间装配、检验出厂),或是提供货物(核心产品)的贸易代理商或经销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初步评审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
3.5提交社保文件的要求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如有要求)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必须离投标截止时间最近的至少1个月((略)年6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文件。
3.6关于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已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3.8投标人未被列入“在一定期限内依法取消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公布的“黑名单”为准。
注:(略)
4、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从(略)年7月3日至(略)年7月(略)日(略)时(略)分,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注:(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由投标人自行下载。
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及相关技术要求资料。
4.3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发布媒体
本公告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略)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内,投标人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5.2开标时间:(略)
5.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4投标人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6、资格审查方式
6.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6.2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略)
7、企业信息登记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办理网上投标登记前,须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完成企业信息登记。企业信息登记应按照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关于企业信息登记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8、疑问、异议、投诉处理
8.1关于疑问、异议、投诉的基本概念和处理程序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和《广州市水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务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穗水建管〔(略)〕(略)号)。
8.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对于中标公示期间的投诉处理的原则为:(略)
8.3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含中标候选人)被投诉且经查实存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列明被禁止行为的,招标人将提请行政主管部门,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进行处理,同时将记录到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评价管理系统。
在招投标过程中,投诉人投诉事项经查实不属实的恶意投诉,招标人将提请行政主管部门,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进行处理,同时将记录到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评价管理系统。
注:(略)
9、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
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格条件或者招标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略)
(略)、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略)
联系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招标监督机构:(略)
监督电话:(略)
(略)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