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供应商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及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
资质动态考核:(略)
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系已在供应商单位注册并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响应文件中提供人员证书原件扫描件以及投标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六个月内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原件扫描件,同时提供无在建工程的承诺书)
社保其他要求:(略)
3.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3)在其他单位任职(在投标单位分公司任职不属于在其他单位任职),{具体查询方式:(略)
4.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2.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注:(略)
三、获取采购文件1. 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可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进行注册、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请至泰州市高港区泰州大道(略)号(中国医药城会展交易中心W3馆西南角)公共资源交易大厅6号窗口办理,电话:(略)
2.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 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略)〕(略)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 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如果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略)
3. 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
4. 本次磋商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