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独立法人资格:(略)
2.资质要求:(略)
3.项目负责人要求:(略)
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人员处于锁定状态项目的建造师作为项目负责人。投标人如存在以上情形,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并将有关情况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全部由该投标申请人承担;(提供声明函)
4.技术负责人要求:(略)
5.专职安全员要求:(略)
注:(略)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7.投标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均按否决投标处理(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略)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明确联合体各方责任、权利、义务等;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与其他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的,组成一个联合体的单位最多不能超过2家;
(4)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协调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工程款的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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