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市政设施管理服务中心原流行到底门面房竞价招租项目招租公告
蚌埠市市政设施管理服务中心现有门面房1间。向社会公开出租。租赁房均为混合结构,该房产仅限于承租房营业使用,租赁期间承租房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租,不得经营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活动,不得经营可能干扰周边商户正常营业、造成不良影响的活动 (如环境污染噪音扰民等);不得经营可能破坏房内设施和环境的活动 (如餐饮等)。 出租年限:(略)
蚌埠市市政设施管理服务中心 |
序号 | 房屋所有权人 | 房屋名称 | 建筑 | 面积(㎡) | 规划 用途 | 租赁 用途 | 评估值(元) | 备注 |
结构 | 单位 月租金 | 年租金 |
1 | 蚌埠市市政设施管理服务中心 | 原流行到底 | 混合 | (略).(略) | 商业 | 商业 | (略).(略) | (略).(略) | 百位取整 |
合计 | | | | (略).(略) | | | | (略).(略) | |
一、资格条件:
1.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含分支机构)或自然人;
2.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价;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承租条件:
1.承租人必须自营所承租房屋,不得转租、转借。
2.承租人租赁的房屋所从事经营的行业必须符合安全、卫生、环保等方面的规定。不准从事违反安全生产、卫生防疫、环境保护等规定的行业,不准从事其他对周边居民造成严重影响的行业,不得在租赁房屋内储存化学物品、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在租赁房屋内从事违法活动。
三、承租人确定方式
以年度租金的最高出价人成为承租人的方式,即公告期结束后,承租人根据竞价招租公告的要求提交报价,招租人以最高报价确定承租人。
即本项目每套门面房只接受各竞拍人报一次不可更改的报价。
在招租人确定结果后,如承租人放弃竞价,则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略)年(略)月(略)日9:(略)
五、竞价时间:
采用现场一次性密封报价的方式,报价时间(略)年(略)月(略)日9:(略)
六、竞价保证金:(略)
七、看样时间:(略)
咨询人:(略)
电 话:(略)
看样电话:(略)
详情见网址:(略)
蚌埠市市政设施管理服务中心
(略)年(略)月(略)日
附件:
招租公告--蚌埠市市政设施管理服务中心原流行到底门面房竞价招租项目.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