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银行票据综合业务处理系统-供应链金融数字化经营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北京银行票据综合业务处理系统-供应链金融数字化经营建设项目(项目编号:(略) 1.项目范围 1.1采购内容:(略) 1.2项目预算:(略) 1.3项目期限:(略) 1.4成交供应商数量:(略) 1.5标段划分:(略)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6供应商磋商响应声明: (1)不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2)不与本磋商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不与本磋商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不为本磋商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5)不与本磋商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6)不与本磋商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7)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8)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9)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略))最近三年内与北京银行及分支机构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出现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 ((略))未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数字为“0”和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处罚期限内的); ((略))未出现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2.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8供应商须通过本磋商文件要求的渠道在规定期限内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 3.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 3.1获取时间:(略) 3.2获取地点:(略) 3.3获取方式 3.3.1现场获取 投标人应委托经办人提供下述文件,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领取登记表原件(格式详见本公告附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2)经办人身份证正反双面复印件。 (3)招标文件款电汇底单复印件(如投标人以银行汇款形式获取招标文件的,须提供)。 (4)税务信息表原件(格式详见本公告附件)。 (5)电子版文件(应以U盘形式于购买现场提供或以邮件形式发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略) 3.3.2 邮寄方式获取 采用邮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委托经办人将本公告3.3.1条款所需提供全部文件的扫描件(PDF文件)和第(1)、(4)条的可编辑版以邮件形式发至招标代理机构发售联系人邮箱: 王宇杰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将于确认收到上述文件后寄出招标文件。 3.3.3招标文件售价:(略) 公司名称:(略) 纳税人识别号:(略) 开户银行:(略) 银行账号:(略) 联 行 号:(略)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响应文件首次递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下同):(略) 4.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略) 4.3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响应文件: 4.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密封不符合要求的响应文件; 4.3.2未按照本竞争性磋商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 4.3.3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竞争性磋商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 6.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略) 地 址:(略)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略) 地 址:(略) 邮 编:(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电子函件:(略) 采购人:(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略)年7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