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良性阵发性位置性眩晕诊疗系统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 (略):(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采购编号:(略)
2.项目名称:(略)
3.采购方式:(略)
4.预算金额:(略)
5.最高限价:(略)
6.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品目名称 | 备注 |
1 | 良性阵发性位置性眩晕诊疗系统采购项目 | 良性阵发性位置性眩晕诊疗系统 | 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
7.合同履行期限:(略)
8.交货地点:(略)
9.质量要求:(略)
(略).本项目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3.1.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能力。
3.2.1.投标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所投产品属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3.2.2.投标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所投产品属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所投产品属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3.2.3.投标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备案凭证, 第二、三类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4.财务要求:(略)
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投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6.投标人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本次投标;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略)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略)
开标时间:(略)
开标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现场考察时间和地点:(略)
2.开标前答疑会时间和地点:(略)
3.公告发布媒介:(略)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略)
6.投标人请注意:(略)
7.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联 系 方 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