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市(略)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已列入养护工作计划,项目法人为吉林省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略)%,招标人及项目实施管理法人为吉林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略)
2.2建设规模:
(1)路面改造工程:(略)
(2)标线恢复工程:(略)
(3)灾害治理工程:(略)
(4)安全提升工程(隐患整治工程):(略)
(5)(略)年吉林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后续计划中拟实施的养护工程项目(不含路面改造工程)。
注:(略)
2.3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1)路面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服务期限:(略)
(2)其他养护工程勘察设计服务期限:(略)
2.4标段划分:(略)
2.5招标范围:(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最低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资质、近五年内((略)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批复的二级以上公路(含二级公路)路面养护大、中修工程(或路面改造工程)设计业绩,累计不少于(略)公里(一级公路和高速公路业绩全幅按2倍长度计算、半幅按1倍长度计算),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投标人(仅指根据厅公路字〔(略)〕(略)号文件应进入名录的企业)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略)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
(2)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资质,并承担本标段全部设计和相应后续服务工作。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7月7日至(略)年7月(略)日,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略)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且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8月1日9时(略)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吉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发布。招标文件关键内容在吉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公开。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邮编:(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邮编:(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监督部门:(略)
初审:(略)
复审:(略)
终审:(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