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略)
2.项目代码:(略)
3.项目编号:(略)
4.采购编号:(略)
二、答疑内容
本次答疑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现对本项目投标人提出的疑问进行答复,具体内容如下:
1.投标文件格式中关于“封面、标前页、投标函、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的承诺函”的投标人落款,是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名称还是联合体名称?
答:(略)
2.施工方案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施工组织设计提示采用暗标,招标文件中并未有此规定?
答:(略)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施工组织设计提示采用暗标的情况,为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内部固定格式,本项目技术标部分采用明标评审,具体以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为准。
三、变更内容
1.本项目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招标公告内容:(略)
2.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有关内容已更新,请各投标人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进行下载。
3.本次答疑澄清公告(或补遗书)编号为(略)。
4.招标文件中涉及上述有关内容均作出相应调整,其他内容不变。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答疑文件”(答疑文件指修改后最新的招标文件)为准。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同时发布。
2.本次变更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答疑文件”(答疑文件指修改后最新的招标文件),各投标人须重新下载最新的“答疑文件”,并以此编制投标文件。如不以最新发布的“答疑文件”编制投标文件,造成投标无效的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由此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本次澄清答疑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监管部门:(略)
监管部门联系人:(略)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略)-(略)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