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新街村、大陵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本项目广州市花都区新街村、大陵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采购人为广州花都广建智陵城市更新投资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项目建设所需资金为城中村改造专项借款、企业自筹资金等,现对广州市花都区新街村、大陵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进行比选,欢迎合格供应商参加,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略)
1.2 项目地点:(略)
1.3 资金来源:(略)
1.4 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略)
(1)规划一路,新建城市次干路,长约(略)m,宽(略)m,双向四车道。
(2)规划二路,新建城市支路,长约(略)m,宽(略)m,双向两车道。
(3)规划三路,新建城市支路,长约(略)m,宽(略)m,双向两车道。
(4)规划四路,新建城市支路,长约(略)m,宽(略)m,双向两车道。
(5)规划五路,城市次干路,改造范围长约(略)m,宽(略)m,双向四车道。
(6)规划六路,新建城市支路(略)m,道路红线宽度(略)m,双向两车道。
(7)规划七路,现状为新街西路宽约5.5m;本期拆除现状道路,按城市支路新建(略)m,道路红线宽度(略)m,双向两车道。本次新建半幅路(7.5m)。
(8)规划八路,现状为(略)m宽、双向四车道的道路(近期已建设);本期基本维持现状道路,宽(略)m,双向四车道,北端约(略)m进行新建,接至规划七路。
(9)规划九路,现状为(略)m宽现状道路(近期已建设);本期基本维持现状道路,长度(略)m,宽(略)m,双向四车道。
((略))规划十路,新建城市支路,长约(略)m,宽(略)m,双向两车道。
((略))规划十一路,新建城市支路,长约(略)m,宽(略)m,双向两车道。
((略))工业大道,改扩建现状道路,规划为城市主干路,改造段长约(略)m,改扩建宽度约(略)m(北侧现状(略)m宽范围维持现状,不进行改造),改扩建后总宽约(略)m,设置为双向六车道。
(具体项目以控规批复文件、批复或备案的可研报告、初步设计审查确定的建设项目、建设规模、建设标准等为准)。
本项目最高比选限价为:(略)
(注:(略)
1.5 服务期:(略)
1.6 采购范围
1.6.1工作内容:(略)
二、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参加比选的意思表达清楚,供应商代表被授权有效;
(二)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供应商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三)供应商已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进行工程咨询登记备案,咨询专业包含市政公用工程。(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
(四)供应商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或经济类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五)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六)供应商已按比选公告附件二规定的格式及内容签署《供应商声明》。
(七)已成功购买比选文件。
注:(略)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一)开始时间:(略)
(二)截止时间:(略)
(三)获取方式:(略)
(四)获取地址:(略)
注:(略)
四、疑问提交要求及答疑:
(一)疑问提交时间:(略)
(二)疑问提交形式:(略)
(三)答疑形式:(略)
五、现场踏勘:(略)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开始时间:(略)
(二)截止时间:(略)
(三)递交地点:(略)
七、唱价时间:
(一)开始时间:(略)
(二)唱价地点:(略)
八、采购人将不承担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递交响应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比选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九、本比选公告在广州市市政集团有限公司网站(网址http:(略)
十、采购人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地址:(略)
(二)采购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地址:(略)
(三)监督机构:(略)
监督电话:(略)
地址:(略)
采购人:(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日期:(略)
附件一
比选登记申请表
项目名称 | | 项目编号 | GJJLZB-(略)-(略) |
供应商名称 | | 被授权人 | | 联系电话 | |
项目负责人 | | 项目负责人资质证号 | |
保证书 | 我公司保证该项目由本单位承包,不接受他人挂靠,不非法分包。如有违犯,责任自负。 |
供应商盖章 | | 法定代表人盖章 | |
纳税人识别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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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供应商声明
本比选项目采购人: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比选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不向采购人或评选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比选登记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本公司保证自进场之日起至完工验收之日止,必须与现场各参建单位紧密配合满足业主要求。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略)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