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略) 2.项目背景:(略) (二)入围意向合作商其他要求 1.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 1.1意向合作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2)被列入《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重点关注名单且记分达到(略)分且在记分有效期内; (3)被列入《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失信惩戒对象名单(以下称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 (4)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5)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意向合作商须在应征文件中提供承诺。 上述第(2)、(3)款信用情况在开标现场进行查询,查询结果交由评标委员会评审,若意向合作商针对上述第(2)、(3)款的承诺内容与查询结果不符,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注:(略) 1.2意向合作商注册地为重庆的意向合作商须在信用中国(重庆)(https:(略) 2.项目经理(至少1人) 2.1意向合作商具备的项目经理必须已在意向合作商本单位注册并应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应为意向合作商本单位人员。 意向合作商须在应征文件提供有效的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身份证、意向合作商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征集截止日前近半年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 注:(略) (2)重庆市以外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使用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未规定使用电子注册证书的,可提供纸质证书扫描件。 (3)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本人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是否一致不作为否决投标的情形。 3.技术负责人(至少1人) 应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意向合作商须在应征文件提供技术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证及意向合作商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征集截止日前近半年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 4.主要管理人员 意向合作商必须具备主要管理人员班子,锦阳公司有跟踪的意向投标项目且中标后,入围意向合作商必须按照其中标项目招标文件要求配备主要管理人员,出具任命文件。主要管理人员应持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岗位证书(其中安全员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并提供其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不能满足该要求的,征集单位取消其入围资格,给征集单位造成损失的意向合作商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意向合作商须在应征文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意向合作商单位公章。 5.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意向合作商须在应征文件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 6.意向合作商须在应征文件附企业简介(包括但不限于:(略) 7.意向合作商须在应征文件附经营场所相关证明材料(固定办公场所、设施、设备的照片、平面图,自有房屋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及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 8.自愿服从锦阳公司合作意向单位管理规定。 意向合作商须在应征文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意向合作商单位公章。 9.意向合作商入围后须将所有水利水电专业注册建造师、职称人员、主要管理人员相关证书和身份证及公司资质业绩等向征集单位备案,合同履行期间若有备案人员离职或新增相关业绩或人员,须及时主动告知征集单位,否则视为不响应征集单位要求,达到三次取消其入围资格,并要求其对造成的损失赔偿。 意向合作商须在应征文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意向合作商单位公章。 注:(略) 三、其他 1.在签订合同前,征集单位有权核实入围意向合作商应征文件、相关资质文件及其他要求提供的资料,若发现意向合作商提供虚假资料、虚假承诺和响应谋取入围,取消其入围资格,征集保证金不予退还。征集单位可以按照评审排序表推荐的意向合作商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意向合作商为入围意向合作商,提供虚假资料、虚假承诺和响应的入围意向合作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征集活动。 2.在签订合同前,征集单位有权对目录里的意向合作商进行实地考察,若经考察意向合作商实际经营情况、经营场地和技术人员、履约能力与其提交的应征文件资料、相关承诺等不相符的或经考察认为其服务和履约能力不能满足开展本项目要求的,取消其入围资格,征集保证金不予退还。 3.服务过程中无论何种原因造成未能满足征集单位需求达到三次时(如拒绝配合投标、拒绝制作标书、资料传输或盖章不及时等),则合同自动终止。 4.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水利水电施工企业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入围意向合作商必须符合其要求。 5.入库的意向合作商存在违法违规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将被除名。 6.意向合作商提交的所有资料仅供申请入围意向合作商审核之用。 7.目录中的意向合作商通过某一具体项目与锦阳公司建立合作关系并履行完成后,双方就对方的履约、实力、响应、信访稳定等各方面进行互相评价,根据互评价的情况,单方面可以决定退出,继续保留合作意向则需双方共同决定。 8.征集单位对入围意向合作商进行动态管理,年度审查不合格或不满足相关要求的意向合作商将被取消入围意向合作商资格。 (略).若合同意向合作年限内征集单位对水利水电专业意向合作商有新的要求,合同自动终止且征集单位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 一、意向合作年限、服务地点及验收方式 (一)意向合作年限 意向合作年限3年,合同一签3年。意向合作年限满后,征集单位重新组织征集,在新的入围意向合作商未产生以前,原合同继续有效,至征集单位招到新的入围意向合作商并正常使用为止。 (二)服务地点 征集单位指定地点。 (三)验收方式 按征集单位规定的验收方式执行。 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服从征集单位的管理和安排。 2、如遇紧急情况,及时加派技术人员进行服务。 3、接受征集人的监督和考核,对需整改的地方及时进行整改。 4、意向合作商可根据自身实力作服务承诺。 5、响应期:(略) 6、征集单位通知入围意向合作商后,响应时间超过承诺时间或征集单位要求的时间,一个月内出现3次延迟,甲方有权选择终止合同,取消其入围资格,并要求其对造成的损失赔偿。 7、入围意向合作商每次提供的资料务必真实,不得提供虚假材料,否则取消其入围资格,并要求其对造成的损失赔偿。 三、履约担保金 1.履约担保形式:(略) 2.金额:(略) 3.履约担保的提交时间:(略) 4.履约担保的期限:(略) 5.履约担保的退还时间:(略) 四、知识产权 征集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意向合作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入围目录库的意向合作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注:(略) 五、其他商务要求内容 (一)入围意向合作商因履行本合同或在本合同期间接触或知悉的征集单位保密信息予以保密。未经征集单位书面许可,不得为本合同以外的任何其他目的自行使用、向他人披露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保密信息的全部或部分。如果入围意向合作商因任何司法或行政命令而需要披露任何保密信息,则入围意向合作商同意在进行任何披露之前,立即通知征集单位该等请求或要求。 (二)入围意向合作商在意向合作年限间无条件配合征集单位年度工作考核及合作评价,如因入围意向合作商服务或质量造成的损失由入围意向合作商承担相应的处罚和损失,并责令整改,若整改不到位,征集单位有权单方面无条件解除合同,取消其入围资格,入围意向合作商并就此对征集单位造成的损失进行相应赔偿。 (三)如遇合同履行期内国家、市、区上级主管部门重大政策性原因或法律法规调整或征集单位需求调整或其他国家政策性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双方无条件解除合同,不视为违约。 (四)意向合作商必须在应征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征集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 (五)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合同中另行约定。 第四篇 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对应征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检查因素 检查内容 1 意向合作商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意向合作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意向合作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略)年、(略)年、(略)年或(略)年、(略)年、(略)年的年度财务状况不亏损。 意向合作商须在应征文件中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复印件。 如若意向合作商为新成立公司,则须在应征文件提供成立以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意向合作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征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特定资格条件 按第一篇“意向合作商资格要求(二)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 3 征集保证金 按照征集文件第一篇的规定递交征集保证金 注: ①意向合作商按“多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社会保险登记证以意向合作商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意向合作商公章为准。 综合评分法,是指应征文件满足征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意向合作商为入围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意向合作商总得分为商务、服务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略)分。 (一)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意向合作商的应征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征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为无效投标。 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有效性审查 应征文件签署 应征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的签字或盖章齐全。 投标方案 每个分包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 2 完整性审查 应征文件份数 应征文件正、副本及电子文档数量和签署符合征集文件要求。 应征文件的完整性 按征集文件第七篇的格式进行完整响应,无遗漏。 3 服务部分 应征文件内容 对征集文件第二篇内容作出响应。 4 商务部分 应征文件内容 对征集文件第三篇内容作出响应。 5 投标有效期 应征文件内容 应征文件中声明投标有效期为提交应征文件截止时间起(略)天。 (二)澄清有关问题。对应征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要求意向合作商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意向合作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其澄清的内容不得超出应征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应征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三)比较与评价。按征集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应征文件进行服务和商务评估。 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意向合作商的应征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由评审组长组织评标委员会对各成员打分情况进行核查及复核,个别成员对同一意向合作商同一评分项的打分偏离较大的,应对意向合作商的应征文件进行再次核对,确属打分有误的,应及时进行修正。 复核后,评标委员会汇总每个意向合作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四)推荐进入推荐目录候选人名单 序号 评分因素 及权重 分值 评分标准 说明 1 技术(服务)部分 ((略)%) (略) 意向合作商能力方案((略)分) 意向合作商提供能力方案介绍(解决方案能力、服务能力、技术创新与解决方案、风险识别与应对策略、自有设备等)与客户行业需求满足情况、市场竞争优势等内容。根据方案进行评分: 1.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得(略)分; 2.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略)分; 3.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7分; 4.方案内容存在3处瑕疵,得3分。 方案内容存在4处及以上瑕疵或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注:(略) 信息、合同管理及组织协调((略)分) 根据意向合作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对信息、合同管理及按征集单位要求响应的组织协调工作方案合理性、科学性进行综合评审; 1.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得(略)分; 2.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略)分; 3.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7分; 4.方案内容存在3处瑕疵,得3分。 方案内容存在4处及以上瑕疵或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综合组织((略)分) 根据意向合作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综合组织的完整性及合理性进行综合评审(包括但不限于:(略) 1.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得(略)分; 2.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略)分; 3.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7分; 4.方案内容存在3处瑕疵,得3分。 方案内容存在4处及以上瑕疵或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整体服务方案((略)分) 意向合作商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整体服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响应征集单位的工作流程、工作方法、技术服务支撑、质量管理、安全管理、保密管理、风险管控等内容。根据方案进行评分: 1.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得(略)分; 2.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7分; 3.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4分; 4.方案内容存在3处瑕疵,得1分。 方案内容存在4处及以上瑕疵或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资源配备计划((略)分) 意向合作商拥有的施工的机具和设备(提供照片)、拟配备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提供照片)并明确使用部位,资源可用性分析、资源调度机制、评估与调整、资源配备计划可持续性等是否满足征集单位需求等情况,根据方案进行评分: 1.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得(略)分; 2.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略)分; 3.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7分; 4.方案内容存在3处瑕疵,得3分。 方案内容存在4处及以上瑕疵或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2 商务部分 ((略)%) 注册建造师((略)分) 1.意向合作商注册建造师已在意向合作商本单位注册的,每具有一名水利水电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的得1.5分,水利水电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的得2.5分;本项目最多得8分,超过8分按8分计算。 2.在具备水利水电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条件下,每具有一名具有工程类中级职称得0.5分,如是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再得0.5分;每具有一名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得1分,如是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再得1分;本项最多得3分,超过3分按3分计算。 1.应征文件中提供建造师注册证、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身份证、意向合作商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征集截止日前近半年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意向合作商单位鲜章。 2.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意向合作商单位鲜章。 职称人员(3分) 意向合作商除提供的注册建造师外。 1.每具有一名具有工程类中级职称得1分,是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再得0.5分; 2.每具有一名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得1.5分,是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再得0.5分; 本项最多得3分,超过3分按3分计算。 意向合作商须在应征文件附职称人员身份证、职称证及意向合作商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征集截止日前近半年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意向合作商单位鲜章。 资质(2分)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得1分;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得2分; 注:(略) 企业业绩(5分) 意向合作商(略)年1月1日(以合同工程完工日期或工程竣工日期为准)以来所实施的合同金额不少于5千万的水利工程施工业绩或合同金额施工部分不少于5千万的水利工程总承包业绩进行评审,每提供一个得1分,提供的业绩合同金额在5千万的基础上每增加1千万得1分,本项最高可得5分,超过5分按5分计算。 意向合作商须在应征文件中提供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直接发包情况说明或证明文书代替)、合同协议书和合同工程完工证书(或合同工程验收鉴定书或工程竣工证书副本或竣工验收鉴定书)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须提供该业绩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http:(略) 注:(略) 不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业绩无效。 注册建造师业绩(5分) 意向合作商拟投注册建造师具有(略)年1月1日(以合同工程完工日期或工程竣工日期为准)以来所实施的合同金额不少于1千万的水利工程施工业绩或合同金额施工部分不少于1千万的水利工程总承包业绩中担任项目经理,每提供一个得1分,提供的业绩合同金额在一千万的基础上每增加1千万得1分,本项最高可得5分,超过5分按5分计算。 意向合作商须在应征文件提供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直接发包情况说明或证明文书代替)、合同协议书(内容包含合同关键页(合同首页、信息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工程完工证书(或合同工程验收鉴定书或工程竣工证书副本或竣工验收鉴定书)的证明材料复印件。若上述资料无法体现工程规模(如有)、人员姓名职务信息的,还须提供业主证明复印件。 注:(略) 不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业绩无效。 响应速度(4分) 意向合作商承诺接到征集单位响应需求时,承诺能在半个小时内响应的得4分,1个小时内响应的得3分,1.5小时内响应的得2分,2个小时内响应的得1分,2个小时外响应的不得分。 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意向合作商鲜章。 (一)意向合作商未按征集文件规定提交足额征集保证金的; (二)意向合作商未通过资格性检查或应征文件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 (三)意向合作商超出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经营范围(业务范围)投标的;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意向合作商的; (五)应征文件未按照征集文件第七篇应征文件格式中所规定签字、盖章的; (六)应征文件出现多个投标方案的; (七)所做的承诺、声明无法定代表人签字的; (八)意向合作商所响应的项目服务或商务要求及投标有效期不满足征集文件要求的; (九)应征文件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或附有征集单位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十)意向合作商串通投标的; (十一)意向合作商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拒绝联合体投标时适用); (十二)法律、法规和征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意向合作商或者对征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意向合作商不足三家的; (二)出现影响征集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因重大变故,本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除本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征集。 第五篇 意向合作商须知 意向合作商是指响应征集、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二)合格意向合作商条件 合格意向合作商应完全符合征集文件第一篇中规定的意向合作商资格条件,并对征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三)意向合作商的风险 意向合作商没有按照征集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意向合作商没有对征集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或评定为无效投标。 (四)法律责任 意向合作商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将按规定追究意向合作商法律责任。 (一)征集文件由征集公告;项目服务要求;项目商务要求;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意向合作商须知;合同(样本);应征文件格式等七部分组成。 (二)代理机构对征集文件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征集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一)应征文件组成
四、无效投标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