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意向承租方应具备的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机构,不接受自然人(个体工商户)报名承租; (二)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吊销营业执照、失信被执行人、停业整顿或行政处罚(略)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意向承租方在公告发布日前三年内未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略) (四)意向承租方须至现场进行踏勘,并取得出租方出具的现场踏勘确认函。 二、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的事项: (一)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资金来源合法; (二)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招租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三)为保证图书馆风格的整体协调性,承租方承租后,“图书馆阳光咖啡屋”装修项目含出租场所外围设备设施完善与配套,具体设施、设备配套在承租后6月内按出租方要求完善,具体配套设备、设施需投入等值金额不少于人民币(略).(略)万元(须经双方认可的审计机构审计)。 (四)作为图书馆的有机组成部分之一,承租期间服从出租方管理要求,配合举办读书文化类活动,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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