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略)—(略)年公司债、中期票据注册发行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略)—(略)年公司债、中期票据注册发行招标项目,项目业主为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略)%,招标人为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技术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一、(略)年-(略)年度公司债招标:
2.1.1项目概况:(略)
为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保障重点项目建设,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拟启动公司债注册发行工作,本次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5家证券公司组成承销团。
2.1.2招标范围:(略)
(1)进行债券市场调查,设计、并与发行人商定发行方案;
(2)撰写募集说明书,提供专业咨询服务,协调各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协助、安排发行主体完成重组和评级、审计等发债的前期准备工作;
(3)负责牵头准备申报材料,并负责与主管部门的沟通,获得核准发行;
(4)策划债券宣传方案,安排路演推介工作,确保债券的顺利发行;
(5)协助沟通相关部门,力争发行利率低,尽可能降低发债成本;
(6)协调相关上市事宜,完成债券销售,并负责余额包销,按时向发行人划款;
(7)债券存续期内的还本付息协调工作;
(8)债券存续期内的财务信息披露工作;
(9)后续支持。
((略))其他事项。
2.1.3发行人:(略)
2.1.4申报额度:(略)
2.1.5发行期限:(略)
2.1.6发行方式:(略)
2.1.7发行计划:(略)
2.1.8承销方式:(略)
2.1.9资金用途:(略)
2.1.(略)发行利率:(略)
2.1.(略)承销团选择的方式:(略)
2.1.(略)项目预算(最高投标限价):
本次招标的承销费率最高投标限价为0.(略)%。
2.2标段二、(略)年-(略)年度中期票据招标:
2.2.1项目概况:(略)
为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拟启动中期票据注册发行工作,本次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略)-(略)家银行、证券公司(或联合体)组成承销团。
2.2.2招标范围:(略)
(1)进行债券市场调查,设计、并与发行人商定发行方案;
(2)撰写募集说明书,提供专业咨询服务,协调各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协助、安排发行主体完成重组和评级、审计等发债的前期准备工作;
(3)负责牵头准备申报材料,并负责与主管部门的沟通,获得核准发行;
(4)策划债券宣传方案,安排路演推介工作,确保债券的顺利发行;
(5)协助沟通相关部门,力争发行利率低,尽可能降低发债成本;
(6)协调相关上市事宜,完成债券销售,并负责余额包销,按时向发行人划款;
(7)债券存续期内的还本付息协调工作;
(8)债券存续期内的财务信息披露工作;
(9)后续支持。
((略))其他事项。
2.2.3发行人:(略)
2.2.4申报额度:(略)
2.2.5发行期限:(略)
2.2.6发行方式:(略)
2.2.7发行计划:(略)
2.2.8承销方式:(略)
2.2.9资金用途:(略)
2.2.(略)发行利率:(略)
2.2.(略)承销团选择的方式:(略)
2.2.(略)项目预算(最高投标限价):(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标段一、(略)年-(略)年度公司债招标:
3.1.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投标人是经监督管理机构审核批准成立,具有《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债券主承销资格;
3.1.3投标人近三年内(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略)个月),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的行为;至投标截止时间,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1.4出具不附带其他附加条件的余额包销的承诺函(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1.5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标段二、(略)年-(略)年度中期票据招标:
3.2.1投标人为银行的,仅接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银行类金融机构或其在安徽省内设立的一级分行级分支机构(分支机构需取得法人机构唯一书面授权)投标,且具有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一般主承销商”资质(投标人为银行一级分行级分支机构的,承销资格以总行口径认定);投标人为证券公司的,仅接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证券公司投标,且具有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一般主承销商”资质。
3.2.2投标人须出具不附带其他附加条件的余额包销的承诺函(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3投标人须出具“不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暂停债券承销业务处罚时间内”的承诺函(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4投标人近三年内(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略)个月),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的行为;至投标截止时间,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且联合体各方必须满足投标资格要求。
(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银行);联合体成员中具有相同资质且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成员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成员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不相同工作的,应分别具备符合相应要求的资质。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4)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保证金的递交和投标文件的递交等工作。
备注:(略)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服务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方式:(略)
5.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7月9日至(略)年7月(略)日(略)时(略)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数字化管理系统云平台”(以下简称“皖能数采平台”)(网址:(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7月(略)日(略)时(略)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数字化管理系统云平台(网址:(略)
6.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
8.联系方式
8.1招标人
招标人:(略)
地址:(略)
商务联系人:(略)
电话:(略)
技术联系人:(略)
电话:(略)
8.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8.3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略)
地址:(略)
电话:(略)
9.其他注意事项
9.1潜在投标人须免费注册、登录“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数字化管理系统”(网址:(略)
9.2已注册的潜在投标人/可登录皖能数采平台登记信息并获取招标文件。已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若注册信息发生变更(如:(略)
9.3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含澄清、答疑及相关补充文件)通过皖能数采平台发布,招标人不再另行书面通知,潜在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查阅皖能数采平台信息。因未及时查看信息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9.4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使用“投标响应文件制作软件(皖能集团版)”制作生成并上传。下载地址见皖能数采平台“资料下载”栏目(网址:(略)
9.5投标截止时间以“皖能数采平台”(https:(略)
9.6如投标人在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遇到操作和使用问题,请及时联系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9.7开标及解密投标文件
9.7.1开标时,如投标文件不要求加密的,则投标人无需解密;如投标文件要求加密的,投标人必须远程使用介质数字证书或标证通移动认证证书先行解密(加密证书必须与解密证书一致,否则无法解密)投标人未按要求解密的,相关后果自行承担。
9.7.2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投标人以招标文件中允许的所有方式仍未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系统导入的,视为其撤回投标。
9.8数字证书问题
①数字证书需使用介质数字证书或标证通移动认证证书;
②数字证书到期前须重新续期;
③数字证书因遗失、损坏、企业信息变更等情况须更换新证书;
④投标人由于数字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情况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9.9投标无效情况
9.9.1项目评审中,投标文件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可作无效投标处理:
①投标文件无法打开的;
②投标文件中携带病毒并造成后果的;
③恶意递交投标文件,企图造成网络堵塞或瘫痪的;
④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
9.(略)特殊情形
9.(略).1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皖能数采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招标采购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各方当事人免责:
①网络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皖能数采平台”;
②“皖能数采平台”的应用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
③“皖能数采平台”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
④计算机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
⑤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皖能数采平台”无法运行;
⑥其他无法保证招标采购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
9.(略).2出现上述任一情形而又不能及时解决的,采取以下一种办法:
①项目暂停,待“皖能数采平台”或网络故障排除并经过可靠测试后,再恢复“皖能数采平台”运行并重新在系统中实施暂停的项目;
②停止该项目此次电子招标操作程序,并通知投标人使用纸质投标文件进行开标、评标。
③停止该项目此次电子招标操作程序,另行发起招标流程。
(略).(略)使用说明书及视频教程见皖能数采平台门户网站“办事指南”栏目(网址:(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