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偃师区税务局在职及离退休职工体检服务项目按照《河南省税务系统简易采购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公开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评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略)
2.项目名称:(略)
3.采购方式:(略)
4.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略)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 (元/年) | 包最高限价 (元/年) |
1 | 1包 | 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偃师区税务局在职及离退休职工体检服务项目 | (略).(略) | (略).(略) |
5.采购需求:
5.1项目概况:(略)
5.2资金来源:(略)
5.3合同履行期限:(略)
5.4服务要求:(略)
5.5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5.6是否接受进口产品:(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如供应商为非营利性综合医疗机构,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4.供应商名称与所提供服务门诊部为同一机构但名称不一致的,须提供卫生管理部门出具的确属同一家机构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卫生管理部门的公章;
5.根据《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文件,供应商须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响应文件中须附《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评审采购文件);
6.本项目为资格后审。
三、获取评审采购文件
1.时间:(略)
2.地点:(略)
3.方式:(略)
4.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略)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开启地点):(略)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及采购公告期限
本次采购公告在《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及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税务局官网上发布。采购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七、凡是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